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第三次会议第01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27-1/20240807-00026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8-07

李雪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开挖城区道路进行管线施工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城市道路施工情况

    近年来,为切实做好东河治理工作,改善东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启动实施了中心城市雨污管网建设、市政管网错漏接改造等项目;进一步改善城市雨季积水问题,启动实施了城市防洪排涝项目,对城市易涝点采取“一点一策”进行改造提升;针对市政燃气管网超期服役、腐蚀漏气等问题,实施了保山中心城市市政老旧燃气管网和设施改造项目,进一步提高燃气使用安全系数,消除因燃气管道腐蚀、老化等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城市供水系统安全稳定,将城市区域范围内的供水单元、供水管网相互联通,构建成一张全面、高效、稳定的供水网络,通过整合供水资源和管网,减少供水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实施了坝区供水一张网建设项目。一系列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都不同程度需对城市市政道路进行破挖,给群众出行造成影响。

    城市管线主要有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电力、自来水、路灯、交通信号、燃气、雨污水管道等涉及多个行业和部门。同时存在同一市政道路多次开挖情况,主要因为各项目实施主体、启动时间、资金到位情况、技术标准等均不相同,地下管线的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均存在不同,以避免相互干扰和安全隐患。例如,给水管与污水管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5米,垂直净距应符合相关标准;电力管线与燃气管线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米;电信电缆、给水输水、燃气输气、污水排水等工程管线一般布置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下面,各种工程管线不应在垂直方向上重叠敷设。

       二、道路施工规范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破挖,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规范管理。一是年初组织各管线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同一路段有多家单位需开挖施工的,具备统一进场施工条件的,将组织统一进场施工。二是严格审批流程建立完善的城市道路破挖审批制度,要求申请单位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时间、范围、恢复计划等,报住建、执法、交警进行联审联批,对不符合规定或影响较大的申请予以驳回。三是评估施工必要性。组织专业人员对破挖申请进行必要性评估,避免不必要的破挖行为,优先考虑采用非开挖技术或其他替代方案。四是现场监督和质量监督。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检查施工是否符合审批方案,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时间、安全措施等。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工艺进行道路恢复,包括路基处理、路面铺设等。五是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道路开挖时间。同时,在施工完成后,及时督促其做好道路恢复工作,保证道路质量和通行条件。

    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施工单位的规范意识。同时,也会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控,提高管理效率。

最后,感谢您对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