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六次会议第0123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2-0704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7-04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政协保山市
第四届六次会议第0123号提案的答复
丁月芬委员:
你提出政协第四届六次会议0123号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掌握情况,摸清底数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全区15宗“大棚房”问题,面积67.86亩,已全部拆除复垦完毕,整改率100%。全区共排查出2宗违建别墅,现已全部拆除,并通过国家、省、市验收。
2021年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问题整改工作,针对114个工矿仓储等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问题,在整改过程中逐个问题建立台账,对能够反映实际情况的现场照片逐一存档。区自然资源局指导乡镇街道对114个项目用地进行拆除复垦,对整改完成的103个项目用地实行“一项目一档案”的管理。对8个纳入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项目要提供真实的举证材料,以便开展下一步工作。另有3个项目用地正在整改。
(二)摸清底数
对现存的拆而不清项目用地,下一步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将组织专班指导各个乡镇街道进行排查,摸清基本情况,逐个地块登记造册,将拆除复垦情况记录在案。部分违法用地涉及农用地,按要求必须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二、分类处置,分步推进
(一)根据拆除建筑物占用地类进行分类
1.所属地类为农用地性质,自然资源部门督促整改,并由区农业农村工作局指导产权方及管理主体按照要求进行复垦达到种植条件后移交主体进行种植;
2.所属地类为建设用地性质,有用地主体的,责令用地主体自行整改;没有用地主体或是用地主体不整改的自然资源部门督促产权方及管理主体整改,及时办理用地手续及规划建设许可,严格按照规划执行。例如:冰心茶叶企业建筑物或其他个人建筑,所属地块为建设用地,且已完成供地手续,由区综合执法局指导产权方及管理主体清运建筑垃圾。
3.所属地类现状为规划项目用地性质,在土地出让后,有受让方或建设主体自行清运垃圾,做好后期土地管理工作。
(二)及时清理,妥善消纳
1.对于现存的拆而未清的地块,先由综合执法局指导产权方及管理主体进行清运,确保地块无建筑垃圾。
2.对于清运的建筑垃圾,要进行妥善处置,或是清运至合法的堆放点,或是粉碎成为二次原料。
三、严格责任,长效落实
(一)遏制新增,坚决“零容忍”
区自然资源局持续做好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加大执法巡察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坚决遏制增量,将新增乱占耕地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规定,承担主体责任,组织拆除复垦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对拆除工作进行指导,并做好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工作。区综合执法局要指导好乡镇街道和自行拆除主体实施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做好农用地的复垦指导工作。
(三)快速清运,及时消纳
1.建立专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对于建筑垃圾的清运堆放,要有合理的位置和合法的手续。产权方及管理主体要避免二次占用农用地;
2.合理引入建筑垃圾二次利用渠道。目前对建筑垃圾的处置比较好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粉碎后达到标准的作为回填方,二是粉碎以压制成为房砖。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