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政协隆阳区六届三次会议第0603008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01-X/20241023-0001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10-23

朱美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农村闲置土地有效利用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党中央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根据《云南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云自然资〔2023〕134号),对全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试点任务、作出了工作安排、规范了入市程序,确保入市工作稳妥有序、成效明显。我省共有15个县(市、区)入选国家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腾冲市为入市试点之一。

根据《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了,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审慎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2〕534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要科学的顶层设计、严密的政策体系、有效的引导机制,才能确保稳妥有序推进,在国家顶层设计完成并下发指导意见前,不得全面推进入市工作。我省入市试点腾冲,隆阳区不属于试点范围,暂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暂无报批通道。隆阳区将根据省、市工作安排积极探索构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体系,保障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用地需求,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