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五次会议第01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1-0713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7-13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五次会议第017号建议的答复
邓金明等9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将因拆迁造成无法耕种土地进行收储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收到人大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及时召开任务分解会,对照建议内容,明确主办股室及回复时限,并由分管领导适时追踪,着力解决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
二、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保发〔2013〕15号)规定:中心城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需収储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的原则,由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进行集中统一实施。同时《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8号)文明确6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包括:东至青阳、南至云瑞、西至小栗园、北至青莲。河图街道化美社区属于青阳片区,因此按照规定土地的收储应由保山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实施。
三、我局将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于市収储中心对接,对上述无法耕种的土地进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组件报批,完善用地手续后由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収储。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