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五次会议第09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1-0713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7-13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五次会议
第093号建议的答复
陈玉佳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前做好土地规划统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目前,芒宽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开展评估修改工作,评估成果已至市局备案,修改方案正在编制中。
三、芒宽乡近期需要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占补平衡指标纳入隆阳区统筹范围,具体指标数量由隆阳区人民政府合理统筹安排。2016年实施的芒宽乡烫习等2个村补充耕地项目,属于区级投资,建设规模3186.3645亩,投资1156.72万元,新增耕地1447.4325亩(其中水田37.449亩,水浇地1409.9835亩),项目所产生的指标均由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四、经落实,建议中所提2017年芒宽在推进高黎贡山跨州市易地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项目及芒宽乡打朗土地占补平衡坡改梯项目,均为其他单位实施的项目,并非自然资源部门实施的土地整治或补充耕地项目,是否产生相关指标我单位不掌握。
五、在下一步工作中结合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统筹安排各类建设项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