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五次会议第07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1-0713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7-13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五次会议
第077号建议的答复
孙强等6位代表:
你们关于瓦马乡土地调整规划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核实,瓦马集镇等发展项目用地目前不符合瓦马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暂无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需调整规划。
二、目前,瓦马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开展评估修改工作,评估成果市局已备案,修改方案正在编制中。
三、瓦马乡近期需要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占补平衡指标纳入隆阳区统筹范围,具体指标数量由隆阳区人民政府合理统筹安排。
四、在下一步工作中结合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统筹安排各类建设项目用地。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