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三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41023-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10-23
韩德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打通被征地农民登记证办理渠道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现开展被征地农民登记工作中,因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收而导致失去承包土地的农民难以办理《隆阳区被征地农民登记证》,导致多个乡镇(街道)被征地农户持续上访。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共办理《隆阳区被征地农民登记申请统计表》500余人,涉及永昌、兰城、九隆、青华、永盛、板桥、辛街、金鸡等8个乡镇(街道)。
二是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6月5日向隆阳区人民政府报送《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身份的请示》(隆自然资报〔2024〕121号)请求区人民政府同意将区人民政府统一实施征收,但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收而导致失去承包土地的农民认定为被征地农民,隆阳区人民政府批示“该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大,建议由各乡镇(街道)全面梳理情况,摸清底数后再做专题研究”。
三是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6月28日向全区21个乡镇(街道)发送《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梳理统计隆阳区人民政府统一实施征收但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而被征地人员名单的函》请各乡镇(街道)梳理排查涉及人员,据不完全统计,隆阳区11个乡镇(街道)初步统计18845人(其中已收集相关征地依据4494人、未收集相关征地依据14351人)涉及被征地但未办理《隆阳区被征地农民登记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积极协调人社、各乡镇(街道)等部门研讨,并报请区人民政府进行专题研究,对历史形成未获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收而导致失去承包土地人员的解决方案。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