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一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01-X/20231114-00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1-14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

第六届一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万灵燕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中心城区单位福利房房改遗留问题的建议,已交区自然资源局研究办理,因中心城区房改房后续管理遗留问题涉及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经过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涉及老旧小区确权登记的相关问题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36号),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保山中心城区160平方公里范围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归档和社会查询服务。鉴于中心城区房改房的确权登记、档案查询等相关业务在市级事权范围内,如果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办理老旧小区不动产登记、查询产权登记情况的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关于老旧小区后续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26号)以精准识别、动态更新为原则,结合城市体检工作,全面摸清全省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需改造的存量、覆盖的居民人数及人口结构、居民改造意愿、改造资金需求及资金筹措渠道等情况,建立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任务清单,并定期进行动态更新管理。同时围绕 功能完善、品质提升要求,2000年底前建成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和县级政府认定改造范围的城中村,坚持改造和拆除相结合,统筹考虑群众意愿、规划布局、安全隐患等因素,做到应改尽改。”精神,请有关部门将符合文件要求的小区纳入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清单中,逐步化解。

(二)根据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中共隆阳区委政法委·隆阳区民政局·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隆阳区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隆组联发〔20222号),20223月底前,全区住宅小区业主委会或物委会覆盖率要达到100%,并形成及时组建的长效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相关部门一是加强对业委会或物委会的指导,在业委会或物委会成立后,召开业主大会,征求业主意见,采取业主自愿的原则,对需要委托物业服务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对业主自愿采取自治管理的,采取自主、自愿和互惠的原则,自行制定物业管理规约,由全体业主实行自治管理。二是把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组织业主参与老旧小区的日常事务,发挥居民委员会以及一些社会组织的带头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三是建议由保山城投物业公司兜底管理服务。在辖区内招聘保安、保洁负责老旧小区的保安和保洁工作,真正实现融入居民,服务居民,引导居民,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发挥显著作用。

感谢九隆代表团各位代表对自然资源管理、城市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您们对区自然资源局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恳请您们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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