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五届三次会议第53061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57982556-1-/2019-083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8-30
农工党隆阳总支:
您们提出的关于隆阳区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存在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评聘分开的问题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29号)文件规定: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按照文件要求,自2018年起,我区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均执行评聘结合的方式,各单位须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进行职称申报,核定的岗位数额未达到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上限的,对照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上限测算应核定的岗位数额,在空岗数内核准评审指标。
二、关于延迟退休人员岗位聘任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7〕13号)文件规定,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具有高级职称,年满五十五周岁延迟退休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前仍属于事业单位现有在册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须按规定按岗聘用。
三、关于院内聘用问题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7〕13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应按照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对编外聘用制人员,医院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实施院内聘用。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万思锐 联系电话:2122753)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