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五届二次会议第5210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57982556-1-15_C/2018-082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9-13
霍华英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隆阳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受聘存在的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聘用时间的问题
我区每年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市统一时间安排,因各系列各级别的评审时间不同,该项工作开展时限从当年5月份开始至11月结束。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我区即刻开展全区岗位设置调整工作,对因单位实有在编人数或新取得各级职称资格人数发生变化,目前岗位设置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设置已不能满足当前岗位聘任需求等情况的事业单位进行调整。岗位设置工作结束后,即刻组织开展年度岗位动态调整工作,要求各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人员聘用上岗。以上工作紧密衔接,但由于我区专业技术人数庞大,涉及单位较多,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7〕13号)文件规定的各项工作程序,每一项工作均需要一定的时限才能办结,因此无法保证当年取得职称人员均能够聘用上岗。
二、关于取得职称后的聘用问题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7〕13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意见和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三、关于聘用岁数问题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文件规定:对在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者,因受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的,可由单位先进行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高级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保人社发[2015]116号)文件规定:对在县(区)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0周岁,或连续工作满25年者,因受单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等级的,可由单位先进行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因受单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等级的,可由单位先进行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的调整或自然消化。
四、关于职称晋升履职年限问题
根据各职称系列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晋升上一等级职称,需在下一等级职称履职达到相应的年限。履职年限的计算以本人与单位签署聘用合同聘用到岗时间为准。
(联系人:杨明稷 联系电话:2122753)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