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助维权 司法确认保效力

索引号
01525704-4-/2021-043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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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4-30

包工头金某、张某因拖欠何某等19名建筑工人劳动报酬,何某等19名建筑工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包工头金某、张某均未兑现付款承诺。2021年3月,部分工人来到辛街法庭一纸诉状欲将金某、张某告上法庭。辛街法庭初步了解情况后,及时联系了辛街司法所进行商议,为尽快帮群众解忧,尽力为民办实事,辛街司法所决定对该起拖欠劳动报酬纠纷进行诉前调解。

在辛街所和辛街法庭的共同努力下,当日下午,涉及包工头金某、张某共计16起拖欠劳动报酬纠纷被成功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辛街法庭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当日将民事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本案中,辛街法庭作出的民事裁定书与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一样,都具有强制执行力。若今后包工头金某、张某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协议内容,建筑工人们可依据该生效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辛街司法所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辛街法庭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实现诉源治理与乡村基层综合治理的有机结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及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了辛街乡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