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司法加强教育管理 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效能

索引号
01525704-4-/2022-0915017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司法局
公开目录
公共法律服务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9-15

8月13日,隆阳区司法局组织辖区所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召开了隆阳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教育管理保持队伍整体稳定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全面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效能。

与会者共同学习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7号)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8号)相关内容,并在学习结束后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诺书》,目的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社会公信力。

会议要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执行隆阳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制定的风险告知制度、收案审批制度、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取服务费“三统一”制度、公章文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公示监督制度等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社会监督。要求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各法律服务所要免费担任辖区内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同时要加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将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服务群众、提升法律业务能力的有力平台。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先飞以“三加强三提升”规范基层法律服所执业行为为主题,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规矩意识。各法律服务要重点学习司法部的两个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执业规定,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服从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加强队伍管理,提升规范意识。各法律服务所要切实履行好管所治所责任,对所内人员的办案活动、日常表现、网上言论等要严格落实管理职责,同时要加强国家安全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维护国家安全意识。三是加强压力传递,提升责任意识。各法律服务所要进一步明确的主体责任,法律服务所主任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所内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密切关注所内人员情况,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区司法局积极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切实履职尽责,有效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