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用起纠纷 温情调解护成长
- 索引号
- 01525704-4/20240929-00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29
近日,永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解决了两个孩子抚养费的问题,避免了小矛盾变成大纠纷。
杨某某和徐某某同居生活18年,未办理过结婚证,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儿子14岁,女儿7个月),现双方感情破裂已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徐某某抚养,双方就抚养费、孩子探视等问题发生争议,双方矛盾异常激烈。
永昌司法所调解员沙寿昌了解案情后,为从源头化解纠纷,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从“法、理、情”三方面出发,以孩子为亲情牵引线,多次对父亲杨某某进行劝解,也反复和母亲徐某某进行沟通,弱化双方的对立情绪,让杨某某明白支付抚养费不是简单给付金钱,而是用另一种方式表达对子女的爱。徐某某也表示一段感情的渐行渐远,正如一圈橡皮筋两端受力,站在中间的是孩子,最终受伤害的也是孩子,抚养费仅仅是为孩子的成长提供经济支持,但是孩子的健康成长还需父母双方给予陪伴与关爱。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意识到不能因成年人之间的矛盾将拒绝支付抚养费和限制非抚养一方探视子女的权利作为发泄不满的方式。
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杨某某承诺每月支付两个孩子2400元抚养费,其余学习成长等费用由双方承担,母亲徐某某也保证不再干涉杨某某探视孩子。
矛盾纠纷无小事,永昌司法所不仅化解了矛盾纠纷,也最大程度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事后,孩子母亲亲自送来了一面锦旗,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和对永昌司法所工作的认可。今后,永昌司法所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员从源头化解矛盾的作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