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三次会议第01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689-3/20240819-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8-19

蒋佳林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简化居民非正常落户流程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由分管局领导及时组织具体承办部门治安大队领导班子及户政中队民警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并深入讨论研究相关户口政策规范;二是即日起,执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给涉及孩子办理落户时不再进行登报环节;三是由于“不再进行公正”环节与现行《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管理规范》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事实收养公证书”相冲突,“公安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免费DNA遗传关系鉴定”内容与现行《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管理规范》第九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相冲突,针对上述情况,分局已向市局治安支队报送《关于建议修改<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管理规范>中“出生落户”相关规定的请示》(详见附件),待上级公安机关答复解决。

下步工作中,分局将积极向上级公安机关请示汇报,待收到明确答复后,第一时间将上级公安机关答复文件精神和要求传达至各户政窗口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规范办理相关户口业务,高效高质回应群众期盼。

(联系人:范红丽 联系电话:18987535207)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