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迁配偶及配偶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索引号
01525689-3/20241224-0001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公开目录
户籍管理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12-24

一、事项名称

接迁配偶及配偶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相关规定

四、办理情形

拟将配偶或子女户口随迁至隆阳区

五、受理条件

接迁家庭成员户口迁入业务范围为:在城镇地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取得合法稳定就业(含自主创业、 灵活就业),借住在亲属、朋友合法稳定住所但未产生租赁关系,以及符合人才条件的。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宏光社区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A座2楼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隆阳公安分局1-10号窗口。

八、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宏光社区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A座2楼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隆阳公安分局1-10号窗口。

2.电话咨询:0875-2121336;0875-2126409。

3.网上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portal/#/home

九、监督方式

1.现场投诉: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宏光社区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A座2楼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窗口。

2.电话投诉:0875-2193000,12345。

3. 网上投诉:

云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yn.gov.cn/portal/#/home

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longyang.gov.cn

十、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结婚证或出生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

3.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4.接迁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时,需提交能证明关系为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兄弟姐妹、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 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的关系证明材料;

5.城镇地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岗位职责和权限:申请人在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审核人对申请材料受理

(三)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审查标准:做出决定

(五)送达

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六)公开

(七)流程图



十二、办理结果

迁移成功,更新户口簿

十三、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