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安置落户

索引号
01525689-3/20241224-00016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公开目录
户籍管理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12-24

一、事项名称

转业安置落户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百三十九条

四、办理情形

士兵退出现役安置的

五、受理条件

士兵入伍时注销户口的,退出现役时应当在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宏光社区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A座2楼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隆阳公安分局1-10号窗口。

八、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宏光社区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A座2楼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隆阳公安分局1-10号窗口。

2.电话咨询:0875-2121336;0875-2126409。

3.网上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portal/#/home

九、监督方式

1.现场投诉: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宏光社区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A座2楼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窗口。

2.电话投诉:0875-2193000,12345。

3. 网上投诉:

云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yn.gov.cn/portal/#/home

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longyang.gov.cn

十、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退出现役证件;

3.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

4.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军人身份证;

5.随配偶或父母安置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岗位职责和权限:申请人在安置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审核人对申请材料受理

(三)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做出决定

(五)送达

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六)公开

(七)流程图

十二、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恢复户口,更新户口簿

十三、收费标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