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换领

索引号
01525689-3/20241224-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公开目录
户籍管理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12-24

一、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换领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百九十一条

四、办理情形

换领居民身份证

五、受理条件

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宏光社区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A座2楼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隆阳公安分局1-10号窗口。

八、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宏光社区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A座2楼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隆阳公安分局1-10号窗口。

2.电话咨询:0875-2121336;0875-2126409。

3.网上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portal/#/home

九、监督方式

1.现场投诉: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宏光社区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A座2楼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窗口。

2.电话投诉:0875-2193000,12345。

3. 网上投诉:

云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yn.gov.cn/portal/#/home

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longyang.gov.cn

十、申报材料

1.公民换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原居民身份证;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岗位职责和权限:申请人在常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审核人对申请材料受理

(三)审查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审查标准: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决定

办理时限:绿色通道邮寄证件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普通证件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

审查标准:做出决定

(五)送达

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六)公开

(七)流程图



十二、办理结果

发放居民身份证

十三、收费标准

正常换领收取工本费20元/证,损坏换领收取工本费4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