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市)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办理须知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3-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户籍管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5-16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业务,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是便利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又一服务举措。
自2022年11月18日起,根据公安部三局《关于印发<全面推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现云南省内已全线开通,省外部分开通,具体请咨询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户政办证大厅。
一、需提供材料:
(一)填写《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告知承诺书(跨省通办或省内通办)》 (由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供)
(二)以下材料可按个人实际情况任选其一
1.年满16周岁,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2.未满16周岁,需监护人陪同,交验居民户口簿(如户口簿无法看出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办证要求:
(一)请尽量穿着深色有领或圆领上衣,勿穿白色上衣;
(二)请勿佩戴美瞳类隐形眼镜或框架眼镜;
(三)请将头发梳理整齐,耳朵外露,勿焗染过于鲜艳的发色;
(四)请勿佩戴首饰(如发卡、耳环、项链);
(五)请勿化浓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