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三次会议第07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688-5-/2019-1009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隆教体发〔2019〕174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10-09

尊敬的罗建华等九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山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根据《关于全省中小学统一编制标准和创新管理的若干意见》(云编办〔2017〕31)文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以县为单位实行总量核准制。县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办法,核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原则上2-3年核准一次。并实行中小学编制统筹使用报备制。我局每年都会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之间、城乡之间学生规模变化,以及生源数量、班额数量等情况,在核准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统筹分配、调整、使用各校的教职工编制,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2.根据每年人社部门下达的招聘指标,给予了教育部门极大的倾斜,招聘人数每年都处于上升趋势。如2018年下达普岗招聘指标20人;特岗招聘指标100人;2019年下达普岗招聘指标16人;特岗招聘指标134人;定向事业招聘指标11人;每年对区外调入人员除具备调入基本条件外,对获得州(市)党委政府及以上工作表彰、县(区)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可放宽条件调入,用于缓解我区教师数量不足的现状。

    3.根据《隆阳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中(四)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在职在编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和三年服务期内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根据学校的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划分四个补助档次及标准,重点向教学点、村小和条件艰苦地区倾斜,不吃大锅饭、不搞平均主义。其中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学校教师补助标准为300元/月、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教师补助标准为500元/月、村完小教师补助标准为600元/月、完小外教学点教师补助标准为700元/月。(七)完善乡村教师激励机制。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对乡村学校、乡村教师予以倾斜。乡镇教师在副高级职称评审中,不受岗位指标限制,可实行破比例申报。《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鼓励乡村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云南省从2018年起,每年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遴选10名左右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2019年起,保山市每年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遴选30名左右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隆阳区每年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遴选15名左右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鼓励优秀教师扎根乡村、终身从教。

    4.首先,我区在教师招聘中对音、体、美专业教师的招聘比例倾斜较大,如2016年招聘特岗教师90人,其中音体美专业教师就有18人;2017年招聘特岗教师60人,其中音体美专业教师就有18人;2018年招聘特岗教师100人,其中音体美专业教师就有30人;2019年招聘特岗教师134人,其中音体美专业教师就有44人;招聘比例逐年增加;用于缓解我区农村学校音、体、美教师紧缺的问题。其次,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大力开展对非专业教师的培训。对于有音乐、体育、美术等特长的教师,进行专业的培训,让这些有特长的教师在学习中成长起来,胜任专业课程的教学,用于补充农村学校音、体、美教师不足的现象。

    5.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通过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食堂改造、“全面改薄”、学前教育、高中改善办学条件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山区学校的办学条件。2011年以来对西山片区校园校舍建设争取上级补助资金8000多万元,新建、维修校舍129幢,建筑面积5.77万平方米,运动场地建设项目15个,面积1.82万平方米。其中,2018年争取浦发项目资金修建了杨柳中心等多所学校的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目前,西山片区涉及瓦马乡、瓦房乡和杨柳三个乡学校均已纳入纳入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区教育体育局会积极加大与上级教育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获得更多的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待项目资金下达后,优先安排山区学校项目实施。

    感谢你对教育的关注,还希望你们在今后一如既往,多为教育提合理、可行的建议,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联系人:吴疆   联系电话:212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