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第01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88-5-/2019-0202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9-13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五届二次会议
第010号建议的答复
郭玉良等6位代表:
你(你们)提出的关于适当放宽山区乡镇小学教师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6年保山市进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小学教师也可以申报高级教师,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2016年保山市根据《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结合实际,制定《保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实施细则》,此《细则》为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统一政策依据。
中级评委会和高级评委会的评委是从市直学校和五县区的学校中抽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水平高,政策观念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老师组成,在中评委和高评委评审工作过程中,各位评委依据《保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规定对申报高级教师的老师进行评审,并进行独立投票,只有当票数达到一定比例才能通过。
在乡镇学校职称评审上,各级部门也有一定照顾,例如2017年对乡镇学校高级教师指标申报上进行了放宽,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高级教师。因此请各位老师在艰苦的条件继续保持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创造更好业绩,并且在评审材料的准备上也要更加精心和仔细,以期下次评审通过。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还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多为教育提合理、可行的建议,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联系人:吴疆 联系电话:212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