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三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40625-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6-25
张静静、王潞两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校服中融入中华传统元素增强学生文化自信的意见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校服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式样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养成。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我们完全认同两位代表提出的“将中华传统元素融入到校服设计中去(如利用中山装、汉服等元素),彰显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魅力,增强中小学生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让校服成为彰显灿烂中国文化的载体,形成具备中国特色或地方特色的校服文化,充分发挥学生校服的多重育人功能”的意见建议。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严格按照《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保教体发〔2022〕106号)和《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324)文件要求履行校服管理职责,负责对辖区学校的校服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学校是校服管理工作的主体,承担校服选用的主体责任,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及实施。隆阳区2021年有119所学校采购了校服,2022年有111所学校采购了校服,2023年有131所学校采购了校服,校服以运动服为主。学校校服选用主要关注校服质量和样式,而对校服体现文化内涵、彰显个性关注较少。我们认识到,校服作为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应当承载更多的文化元素,以更好地发挥育人功能。
下一步工作:
一、按照《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324)要求,制订隆阳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校服管理的原则、程序和要求,确保校服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等活动,鼓励学校将中华传统元素融入到校服中去,彰显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魅力,增强中小学生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通过校服展示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
三、要求学校在校服选用中注重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多样化的选择,让学生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展现自己的个性。
四、建议学校开展“我的校服我设计”等活动,鼓励学生参与校服设计,通过学生的创意和实践,推动校服创新和发展。
五、要求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校服选用目的意义,宣传校服文化内涵,让家长、学生、教师了解,并支持校服管理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