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01525722-0-/2019-013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1-30

机构名称: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

保山市隆阳区保岫西路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

0875-3066205

 传真号码:

0875-3066205

 电子邮件:

Lyfg2122582@163.com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部门非保密的所有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部门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部门办公室。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 http://www.fgj.longyang.gov.cn/)。此外,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申请获取。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职责范围、领导简介及分工。

2.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3.各股室职责范围内的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4.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5.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6.重要事项公示公告、重大决策听证、重点工作通报等。

7.国民经济运行情况。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复文。

10.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二)受理机构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公开受理处;办公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保岫西路8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3066205;传真号码:3066205;电子邮箱:lyfg2122582;邮政编码:678000。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受理窗口申请公开本部门的信息,应填写《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部门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受理窗口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掌握的信息,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受理窗口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受理窗口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处理时限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当场答复处理的,应当场予以答复处理。对于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经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和保障

   本部门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3066205,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保岫西路8号,邮编:67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