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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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7-3-/2021-1204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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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1-01

芒政发〔20213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

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

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明确各行业管理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门监管、社会公众监督、企业主体自律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如下:

一、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原则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三)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责;

(四)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乡安监站

1. 负责全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 负责研究制定全乡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全乡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3. 负责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拟定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工作目标及其考核细则和奖惩兑现方案,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4. 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工作。负责受理、查处和督办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隐患问题和事故等工作。

5. 负责全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和监督全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信息平台建设、装备物资储备和一案三制的备案管理及演练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

6. 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许可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全乡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7. 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牵头组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 综合管理全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新闻和信息发布。

9. 每季度向党委政府、安委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并报区安委办备案。

10. 承担乡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乡中心校

1. 负责全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

2. 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提高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意识,指导和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3. 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车、校舍建筑、燃气设备等相关教学、生活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全乡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乡派出所

1. 负责全乡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及其使用、运输、流向、爆破作业和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剧毒化学品购买、使用、运输、储存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烟花爆竹运输、流向、燃放、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2. 负责焰火晚会、灯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和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3. 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4. 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秩序维护工作。

(四)乡民政办

1. 负责直属的各类民政福利机构、福利企业、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安全监督管理。

2. 负责救灾应急储备物资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乡司法所

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入公民普法教育工作中,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六)乡财政所

1.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投入,支持全乡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2.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投入到位。

(七)乡自然资源所

1. 负责矿山企业越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的监督管理。

2. 负责资源整合及政策性关闭移交矿山井筒的监督管理。

3. 负责辖区内从事测绘、地质勘查单位的资质及其相关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乡交警中队

1. 负责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 负责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配合相关部门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生产经营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公安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 承担乡政府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乡水管站

1. 负责全乡水库、水电站大坝、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和怒江流域采砂的安全监督管理。

2. 负责全乡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3. 负责全乡水电、小水电代燃料、水利行业建筑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渔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乡林业站

1. 负责全乡森林防火工作。

2. 负责全乡林业、林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

(十一)乡卫生院

1. 负责全乡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机构、疾病防控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学校和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2. 负责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和信息报告工作。

(十二)乡食安办

1. 负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2. 负责酒类流通环节、餐饮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全乡农机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农机作业(含跨区作业)行为,调查处理从事农田作业发生的农机事故;协助派出所、交警等部门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客等行为。

三、共同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发展规划,强化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落实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接受乡政府安委会的监督和考核。

(三)组织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工作,及时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乡政府和安监站,无法处理的,及时报告或移交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具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的部门,由该部门实行挂牌督办或依法查处。

(四)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和安全评估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备案工作,并依法向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和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平台建设、装备物资储备和一案三制的制定和备案管理及演练工作,组织事故抢险救援,按照法定时限向乡政府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有关事故。

(六)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创建和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提升设施装备工艺的本质安全水平;培养和引进安全技术和管理人才,普及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具备适应本职工作的安全能力和要求,做到持证上岗。

(七)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和本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和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及其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完成乡政府及乡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20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