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认定程序
- 索引号
- 01525777-3/20230925-00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5
孤儿认定程序
1.申请
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由监护人向其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交的材料:(1)公安机关、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原件;(2)孤儿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及基本生活费申请书。
2.审核和审批
乡镇(街道)是审核的责任主体。(1)乡镇(街道)审核程序:受理申请→10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核实(填写调查记录并附图片)→召开审核会议(有审核记录并附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相关资料上报区民政部门审核;(2)区民政部门受理报件→10个工作日内审核乡镇(街道)上报材料,并在全国儿童福利系统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