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地震应急预案和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2021-0611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应急预案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6-11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地震应急预案
和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兰城街道地属八度烈度设防区域, 兰城街道办事处位于保山中心城市城南片区,东接青华街道、汉庄镇;西至西山山脉;北临九隆街道;南与汉庄镇相交。辖区内小型桥梁1座,地质灾害点8个,地质活动相对较稳定,震情形势不是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兰城街道地震灾害的预防、抗御和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保证地震应急工作有效进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隆阳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隆阳区地震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兰城街道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和其他地震事件、次生灾害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联动,预防优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和职责
2.1 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
兰城街道办事处设立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街道辖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2.2 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陆耀禧 党工委书记
副指挥长:李晓梅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 员:杨 涛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许雪弘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董大富 党工委副书记
李文华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董学开 党工委委员、 武装部部长
杜 䶮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马宏超 办事处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毕少勤 办事处副主任
吴美全 办事处副主任
梅润芳 办事处副主任
周 敏 纪工委副书记
王智穷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兰秋波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王瑾晖 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兰春伟 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陇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段嘉慧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李鹏江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杨月瑛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宋银雪 组织办公室主任
赵连群 机关工会主席
丁雪芬 党政办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财务室负责人
祁成龙 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林业站站长
王 霞 兰城司法所所长
刘 萍 创建办主任
左应芹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安监站站长
杨国瑞 兰城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晓平 智慧党建中心
娄小春 窑湾社区书记
赵媛丽 栗子园社区书记
张永平 沙滩社区书记
张洪光 王官社区书记
张玉华 汉营社区书记
汪菊兰 沙河社区书记
郑绍飞 城南社区书记
何 杰 龚家庄社区书记
段光宽 兰花社区书记
李雪梅 关楼社区书记
赵建生 湾子社区书记
李德富 岱官社区书记
杨 俊 田心社区书记
周 静 知青社区书记
蒋志洲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街道智慧党建中心办公室,由办事处主任李晓梅任办公室主任,办事处副主任吴美全任办公室副主任,王智穷、杨国瑞、兰秋波、左应芹、李晓平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3 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
2.3.1 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部署街道地震应急处置和救灾工作。
(2)启动、调整或终止地震应急响应。
(3)向区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视灾情请求区人民政府援助。
(4)处置与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有关的各类突发事件。
(5)统一领导、组织受灾社区灾后重建工作。
(6)协调驻兰城职能单位人员(派出所、通信部门、卫生服务中心、辖区民兵)参加抢险救灾。
(7)上级指挥部人员到达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指挥权移交。
2.3.2 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智慧党建中心)职责:
2.3.2.1 震时
(1)汇集震情、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报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
(2)提出启动地震应急响应。
(3)传达、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4)协调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社区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5)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其他工作。
2.3.2.2 平时
(1)学习防震减灾工作重大政策和措施,对外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2)开展对辖内社区、学校、各部门间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事项的督查,组织地震应急演练。
(3)通报重要震情,部署防震减灾工作及相关措施,定期清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2.3.3 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个人职责
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灾、医疗卫生、灾情评估收集上报、群众工作、交通治安维稳、转移安置、后勤保障8个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2.3.3.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陆耀禧、李晓梅
联络员:王智穷
成 员:王瑾晖、李鹏江、李晓平 、戴红玉、蒋云娇
职 责:
(1)发生灾情后,综合协调组迅速通知各组成员集结;
(2)负责智慧平台运转,并通过智慧平台进行人员、物资的统一分配;
(3)落实领导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4)收集和汇总灾情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了解主要灾情,按规定撰写材料,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保密工作;
(5)负责与上级及有关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并督促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人员的应急工作。
2.3.3.2抢险救灾组
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杨涛总协调,下设三个小组:
第一小组
组 长:吴美全
联络员:兰秋波
成 员:马德先、朱万海、林万成、熊红飞、吴春翔、余 涛及街道巡查队第一组、辖区社区干部和民兵。
第二小组
组 长:许雪弘
联络员:李 常
成 员:杨国瑞、王霞、朱翠华、邵元智、王保虎、左应芹、鲁俊文、余明勇及街道巡查队第二组、辖区社区干部和民兵。
第三小组
组 长:李文华
联络员:张陇明
成 员:夏青林、赵连群、乔向东、周玉峰、杨滟镁、 刘萍、街道巡查队第三组、禁毒专干8人、辖区社区干部和民兵。
职 责:
(1)处理突发事件;
(2)快速有效抢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4)快速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3.3.3医疗卫生组
组 长:梅润芳
联络员:郑彩云
成 员:兰城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
职 责:
(1)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人员;
(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
(3)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集结地点: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院。
2.3.3.4灾情评估收集上报组
组 长:董学开
联络员:刘晓波
成 员:杨月瑛、叶金梁、赵洪玲、各社区两委干部。
职 责:判定灾害类型,加强灾情动态监测,收集人员伤亡、房屋倒塌、桥梁道路损坏等情况,协助上级灾害损失评估组调查灾害破坏情况和灾害损失情况,并上报相关情况。
备 注:上级指挥部人员及救援力量到达后,服从上级统一指挥。
2.3.3.5转移安置组
组 长:董大富
联络员:段嘉慧
成 员:包菊兰、张永康、范建莉、张丽芳、徐星星
职责:
(1)进行灾情整体情况把控,有的放矢进行地震救灾工作。
(2)通知灾区居民按照既定路线组织居民尽快撤离到安全地,告知居民还有余震风险。
(3)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工作,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居民安全必要的防护措施,维护居民秩序,把受伤居民送到安全医院救治。
2.3.3.6群众工作组
组 长:杜 䶮
联络员:孙玉香
成 员:宋银雪 、赵玉梅、朱丽君、何燕、张宜君
职 责:
(1)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善后工作,安抚群众情绪;
(2)配合发放救济物品和救灾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2.3.3.7交通治安维稳组
组 长:马宏超
联络员:辉启有
成 员:派出所、交警中队。
职 责:
(1)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2)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伤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集结地点:派出所大院。
2.3.3.8后勤保障组
由毕少勤副主任总协调,下设5个小组:
(1)通信小组:乔丽莎、刘长虹、杨世嫚、杨奇宇。
职责:组织力量抢修灾区通信设备,保证通信畅通。
(2)物资小组:付海光、祁成龙、兰银高、郑璐璐。
职责:组织调运粮食、物资,保障灾区的基本生活。
(3)电力小组:李华忠、供电所其他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电力的维护与抢修,保障用电安全与畅通。
(4)资金小组:丁雪芬、吴金凤。
职 责:筹措下拨救灾经费,协助物资采购及发放工作;指导、监督灾区做好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等工作。
(5)生活小组:兰春伟、卢桂华、蒋昆鹏。
职 责:负责全体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协助灾区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负责上级指挥部人员、救援力量、灾情评估组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备 注:具体事件中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开展工作,如事件中未涉及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时,街道干部职工并入综合协调组中,参与后勤保障工作。
2.3.4 各社区地震应急联络员职责
窑湾社区地震应急联络员: 杨 波
栗子园社区地震应急联络员:胡银龙
田心社区地震应急联络员: 段 燕
沙滩社区地震应急联络员: 王丽林
王官社区地震应急联络员: 董建昌
汉营社区地震应急联络员: 何秀娟
沙河社区地震应急联络员: 胡文仙
城南社区地震应急联络员: 郑晓君
龚家庄社区地震应急联络员:贾正芊
湾子社区地震应急联络员: 汤如明
岱官社区地震应急联络员: 王 冬
兰花社区地震应急联络员: 杨绍华
关楼社区地震应急联络员: 苏 星
知青社区地震应急联络员: 邱大孝
职责:负责本社区宏观异常现象的观测上报,保障辖内紧急避难场所正常使用;地震灾害发生时,第一时间应急响应并发出预警,引导群众到紧急避难场所避难,配合社区组织群众力量开展自救互救,收集、上报灾情信息,传达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承担灾情评估人员、救援力量的向导职责。
3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将地震灾害分为两级,分别为有感地震和破坏性地震2个等级。
3.1 有感地震灾害,初判指标:震感不强,造成辖区内房屋损坏,无人员伤亡。
3.2 破坏性地震灾害,初判指标:震感强烈,造成辖区内房屋倒塌,人员伤亡。
4 应急响应
4.1 破坏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
4.1.1 应急启动
(1)地震发生后,街道智慧平台迅速将有关震情报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将震情信息通报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
(2)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震情,启动应急响应,并立即逐级向区、市人民政府报告震情和灾情等初步情况。
(3)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在指挥部办公室召开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会议,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各组负责人迅速前往参加会议。
(4)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按照分工立即赶赴发生重灾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长在智慧中心通过智慧平台进行指挥、调度。
(5)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接到地震信息后,迅速按照应急预案人员安排,启动应急响应,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告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将处置情况汇总后上报至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6)上级指挥部人员到达后,抗震救灾工作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有序开展。
4.1.2 应急处置措施
(l)信息收集、汇总与报送。各社区地震应急联络员、街道职能部门负责人迅速收集、统计、调查灾区人员伤亡、民居倒损及人员安置情况,并将情况同步上传至街道智慧平台;智慧平台及时对信息进行分析汇总报送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评估震情发展趋势后上报上级指挥部。
震后初期(震后3天内),对于人员压埋、受困等涉及受灾群众生命安全和粮食短缺、药品匮乏等涉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应立即通过智慧平台上报指挥部。
各社区地震应急联络员、街道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时收集、汇总本社区、本行业灾情信息,查明救灾需求,并及时上报街道智慧平台,由指挥部根据智慧平台反映信息统一进行物资分配。
(2)人员搜救。抢险救灾组迅速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应急预案人员安排派出抢险救灾组开展人员搜救。
(3)医疗卫生。医疗卫生组迅速出动,赴抢险救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以及心理援助等工作。
(4)灾害收集上报。灾情收集上报组对震情、天气、空气、水质、土壤等情况进行监测,并加强对地质灾害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采取措施防范次生灾害,第一时间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5)人员安置。群众工作组和后勤保障组物资小组、生活小组迅速组织制定、实施受灾群众的安置与救助方案,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紧急调配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6)交通管制。交通治安维稳组迅速出动,保障辖区交通畅通。并加强金融单位、受灾群众安置点、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点目标的警戒和暴力恐怖事件的防范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7)抢修基础设施。后勤保障组织通信小组、电力小组迅速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迅速修复被毁损的通信设施,启用应急通信系统,架设临时专用线路,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和智慧平台通信畅通。
(8)社会动员。智慧平台负责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工作。
4.2 有感地震灾害应急处置
4.2.1 应急启动
(1)地震发生后,智慧平台立即向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并按照本预案的相关规定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将震情信息通报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并立即向区人民政府报告震情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情况和灾情初步情况。
(2)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紧急会议,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迅速前往参加会议。
(3)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震情信息后,迅速按照各自应急工作职责和应急预案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并及时向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
4.2.2 应急处置措施
(l)信息收集、汇总与报送。各社区和职能部门迅速收集、统计、调查辖区人员伤亡、民居倒损及人员安置情况,并同步上传至街道智慧平台,智慧平台及时对信息进行分析并报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评估震情发展趋势,并调整应急等级。
震后初期(震后3天内),信息应随时上传智慧平台,对于人员压埋、受困等涉及受灾群众生命安全和粮食短缺、药品匮乏等涉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信息,由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上报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
(2)综合协调。由智慧平台和智慧部根据应急预案人员安排进行人员、物资分配。
5 恢复重建
5.1 恢复重建规划
破坏性地震灾害发生后,配合上级指挥部编制街道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5.2 恢复重建实施
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辖内灾后恢复重建。
6 保障措施
6.1 队伍保障
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的8个小组要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每年5月份统一开展综合演练,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6.2 指挥平台保障
街道智慧平台负责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队伍管理、指挥调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等系统。
6.3 物资与资金保障
街道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辖区经营企业签订代储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供给。
6.4 避难场所保障
街道办事处和各社区要保证辖内16个避难场所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齐全,并有专人定期管护,并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按已规划的疏散方向和线路做好日常演练。
6.5 基础设施保障
街道智慧平台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
各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
兰城街道供电所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
6.6 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社区和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定期对辖内中小学进行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的指导和监督。
街道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驻河部门、辖区中小学校、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辖内企业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6.7 应急检查
街道办事处每年开展1次对地震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预案和工作机制、指挥技术系统、救援队伍、物资储备、经费、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地震应急通讯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以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等工作的情况检查。应急准备工作检查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7 地震传言事件
智慧平台及时发布地震信息、灾情信息,做好群众舆论引导。当出现地震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街道智慧平台及时将地震谣传、误传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并报告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部门,对谣言进行及时处理。
8 附则
8.1 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街道办事处会同街道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报区地震局、区应急局备案,并扎实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