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上坪河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索引号
01525724-7-06_C/2018-1016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公开目录
竣工有关信息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10-16

保山市隆阳区上坪河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项目于2018年10月11日通过验收组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上坪河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保山市隆阳区上坪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建设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禾木村张明山村张明山河,坝址地理坐标为东经98°50′14″,北纬24°59′17″。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上坪河水库总库容158.8万m3,兴利库容123.4万m3,死库容17.6万m3,调洪库容17.8万m3,拦河坝为粘土心墙风化料坝,坝高30m,工程规模为小(一)型,设计保证率75%,年引水量297.2万m3。工程由枢纽建筑物工程、引水工程和输水工程三部分组成,其中枢纽建筑物由拦河坝、输水(导流)隧洞和溢洪道组成;引水工程由取水坝及引水渠道组成,引水渠道渠体全长1.82km,设计输水流量为0.6m3/s;输水工程包括南干渠和北干渠,总长7.4km,其中南干渠长4.8km,北干渠2.6km。解决潞江镇禾木村、香树村、莫卡村三个村委会7000亩农田灌溉用水及潞江镇小平田集镇供水。

二、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根据环评批复要求,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已同时投入使用,环评批复的其它前提性、支持性、依托性、保障性条件也已完成或兑现, 目前已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三、信息公开

建设单位:保山市隆阳区上坪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75- 2122488

邮 箱:475710921@qq.com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1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附件:1、保山市隆阳区上坪河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报告表

2、保山市隆阳区上坪河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其他其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