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隆阳区第一批区级非遗工坊名单的公示
- 索引号
- 115330015798377733/20240716-00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7-16
关于认定隆阳区第一批区级非遗工坊名单的
公 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传承,振兴传统技艺,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非遗工坊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文旅联发 〔2022〕15号)要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对全区申报的各非遗工坊进行了材料初审、实地复核、专家评审,经审核,全区十家工坊(名单详见附件)达到申报条件。现将隆阳区第一批区级非遗工坊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结束)。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向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情况。
联系单位: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传真):0875-3067008
通讯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广厦和平小区C区25栋
邮政编码:678000
特此公告。
附件:隆阳区第一批区级非遗工坊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