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隆阳区第一批区级非遗工坊名单的公示

索引号
115330015798377733/20240716-00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公共文化服务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7-16

关于认定隆阳区第一批区级非遗工坊名单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传承,振兴传统技艺,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非遗工坊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文旅联发 202215号)要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对全申报的非遗工坊进行了材料初审、实地复核、专家评审,经审核,全区十家工坊(名单详见附件)达到申报条件。现将隆阳区级非遗工坊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自2024715日至2024719日结束

公示期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向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情况

联系单位: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传真)0875-3067008

通讯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广厦和平小区C25

邮政编码:678000

特此公告。

附件:隆阳区非遗工坊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