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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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330015896013773/20240124-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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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4-01-24
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隆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要求,以稳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完善权责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现将隆阳区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 依法明确部门职能定位方面。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保山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路灯、城市公厕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区执法局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批前严审、审后严管”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审批工作。2023年,区执法局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由原先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共督促办理装修门头牌匾临时占道239起、户外广告14起、道路破挖备案248起、申请修树备案30起、破挖抢修报备102起、查处私自开挖40起,施工运输准运证办理1412辆、“互联网+监管”检查录入14条、市场监管平台核对执法人员信息73人、更新上传执法人员名单11人、双公示平台上传2137条。
3.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方面。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快“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步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畅通渠道。二是落实简政放权,做好承接工作。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对照“放管服”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严格执行办事流程,精简审批事项,优化许可事项办理流程。三是紧紧围绕贯彻“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
4. 加强市场监管方面。持续维护市场管理秩序,提升城区市容景观。截至11月,规范流动摊贩78206起,占道经营28405起,清除小广告和布标16406起,拆除废弃广告牌共计154块、挂耳式烟草广告牌134块,增补人行道停车泊位线597米,劝导不文明行为12621起,开展集中整治28次,联合交警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9次。
5. 优化公共服务方面。
城市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提升建设项目取得成效。一是接入公安视频监控1326个,实时监控路面情况,及时发现城市管理问题。二是受理12345平台转交183件,来电投诉328件,都已全部按时办结,信息传达率为100%。三是运用系统平台及GPS车载终端设备实现对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截至目前,平台共登记在册运输车辆654辆。四是实时对在保山中心城区运营的3家共享单车公司进行监管,及时掌握单车、助力车的投入量、分配情况等,督查其规范运营。五是持续对“i保山”微信公众号进行集成开发,市民可通过“随手拍”上报城市管理问题,分析研判后进行任务分流,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随手拍”终端,截至目前随手拍终端处理问题121条。六是2023年7月,结合原城管信息系统3个版本“城管通”手机软件,优化至“保山运管服APP”,促进形成完善的考评、监督、追责体系。七是整合数字环卫系统。中心城区前端物理设备已架设完毕(一期建设68个探头),并投入使用。
6. 创新社会治理方面。
集成升级数字化城管平台,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结合原城管信息系统3个版本“城管通”手机软件,优化至“保山运管服APP”,促进形成完善的考评、监督、追责体系。截至目前,城管通系统上报案件273件,立案271件,已结案271件,结案率100%。同时,受理非警务求救36件,受理12345来电投诉366件,智慧治理服务平台案件22件,12345政务服务平台案件801件。运管服系统上报案件3003件,立案2948件,已结案2948件,结案率99.76%。
7.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一是督促建筑工地、市政道路加大施工出入口及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宣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内容,集中整治不文明施工行为。截至目前,检查施工工地6266次,要求做好工地出入口整洁1723次,督促工地内外洒水降尘912次,要求工地内裸土、砂石料覆盖682次,要求冲洗工地进出口路面、路段1228次,处理不文明施工1120起,检查施工运输车辆3349辆,处理沿途泼洒171起、施工车辆车轮带泥污染路面330起,督促清理建筑垃圾298起。二是开展施工车辆检查,查处违法运输。重点检查渣土运输车上路行驶和车轮带泥、飘洒遗象。2023年,共查处违法运输142起,共处罚金123400元(其中普通程序9起,收缴罚款22000元;简易程序133起,收缴罚款101400元)。三是助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成效提升。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计开展入户宣传2800余户,督促餐饮商户安全油烟净化设备齐全且达标1966户,店内无油烟不用安装油烟净化器566户,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28份。
(二)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培训。2023年11月2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189名参加执法教育培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执法审核办法》等内容学习,重点强调实际实施和运用。二是开展法律学习。2023年区执法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法律培训9次。三是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2023年4月3日区执法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工作,对2022年内结案的40件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进行详细评查,针对案卷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参加区级案卷评查5卷,评查结果均为优秀,优秀率为100%。四是巩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扣隆阳区“八五”普法规划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制定《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普法规划和工作要点》,推进落实城市管理重点工作普法责任。五是规范自由裁量权。依据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配合市级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规范处罚标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六是保障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023年组织须参加考试换证和新进人员6人申请参加行政执法网上考试,考试通过率100%。
(三)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目录的决定》(隆政发〔2023〕12号)的安排部署,为依法依规赋予全区各乡镇(街道)部分区级行政职权,明确区级部门与乡镇(街道)的权责边界,做好与7个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移交工作,签订《赋权事项交接书》,其中移交20项行政处罚事项至九隆街道办事处,移交5项行政处罚事项至兰城街道办事处,移交1项行政处罚事项至永昌街道办事处,移交8项行政处罚事项至青华街道办事处,移交10项行政处罚事项至永盛街道办事处,移交18项行政处罚事项至河图街道办事处,移交2项行政许可事项至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11月30日在门户网站对赋权事项进行公示。
(四)行政诉讼情况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区执法局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做到依法按时举证答辩,按法定职责参与应诉,按法律规定执行生效判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3年区执法局共发生行政涉诉案件1件(书面裁定),切实做到依法履行义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对96项权力清单、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便民服务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执法卷宗,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210台,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成立法制审核机构,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梳理出区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事项45项,加强对行政执法决定的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行政执法案件数
行政处罚案件2023年1月至11月,隆阳区执法局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579起,其中:简易程序处罚525起,占总数的90.67%,按普通程序处罚54起,占总数的9.33%。
(七)各乡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
2023年度,区执法局积极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挂钩瓦窑镇阿依寨村和安乐村开展工作,一是局领导深入挂钩村调研指导矛盾纠纷排查、普法宣传等工作。二是组织召开座谈会,共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措施。与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共同探讨分析产生问题原因,重点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维稳工作进行研讨。三是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干部积极配合村干部到群众家中了解情况,摸排、收集矛盾纠纷线索,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及成效
有效开展“普法+执法”工作,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一是加强引导教育,打好“宣传牌”。区执法局向沿街商户告知禁止向下水道和雨篦子倾倒餐厨垃圾、污水,发放相关《告知书》并宣传《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内容,详细讲解乱泼乱倒行为的处罚依据,提高商户法治意识,倡导商户依法依规处理餐厨垃圾和污水,形成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共累计向沿街商户发放《告知书》8000余份。二是创新整治措施,打好“规范牌”。对城区乱泼乱倒行为频发、高发点位的雨箅子周边喷涂警示标语,提醒市民雨水口不是“排污口”,切勿乱倒污水杂物。截至目前,共计喷涂警示标语654处。同时,在餐饮门店聚集和乱泼乱倒行为频发的街道安装监控设施,解决乱泼乱倒行为取证难、查处难等问题。三是强化清理力度,打好“精细牌”。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出动高压水车对堵塞、油污较多的雨箅子、雨污井盖进行冲洗疏通,清洁地面油污,畅通城区排水系统。截至目前,共清洗雨水箅子和雨污井盖698处。四是提升执法震慑,打好“法规牌”。加强日常巡查,安排专人对乱泼乱倒行为多发的重点区域开展蹲点取证,及时制止商户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开展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则依据《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截至目前,共查处乱倒污水类案件25件。
二、存在问题
(一)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制定出台的滞后,造成管理难。目前涉及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不健全,涵盖范围不广,大多数都是地方政府颁发的规章或条例。对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从现有的规章或条例来处罚,不能对违法者起到教育和威慑作用。
(二)执法力量配置不合理,部分执法人员存在能力不足。一是区执法局执法量大、办理案件数多,持证人员不足,一线执法大队呈现出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二是执法人员能力有待提高。由于执法人员能力参差不齐,在办案过程中依然还存在不规范、不严格的现象。
(三)职权不对称,职责未理清。一是管罚难以划清界线,区执法局虽有行政执法权,但审批与监管分离,事前、事后监督管理脱节。二是目前执法局相关执法工作多为兜底式,是其它部门无法监管和处理的工作,又划至执法局处理,事前处置难执行。
三、下一步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责任落实。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各项执法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强行政执法培训。结合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的推进和行政执法实践,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培训的新方式,运用案卷评查中的实例,促使执法人员认识到经验不足,产生能力恐慌,变“要我学”到主动“我要学”,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四)推进落实依法行政。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监督制度,通过依法行政考评、案卷评查、专项督察、个案监督等多种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多形式全方位开展监督,杜绝行政机关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发生,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城管建设。
(五)推进赋权业务衔接。2024年,做好赋权事项后的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对接收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接收方对赋权事项接得住、用得好,杜绝出现履职真空。
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