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索引号
781694964-/2022-101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10-12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汽车修理厂、货运源头企业、货源场站、建设工地的源头监管,在辖区内开展治超工作。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强大震慑,严厉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超限超载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措施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印制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置标志牌、政务宣传栏等进行宣传;通过网格化管理、魅力兰城等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广造声势,形成全方位、立体的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协助上级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成立超限超载路面管控专项整治小组,组织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安监站及社区交通协管员协助公安交警、公路路政管理、道路运输等部门工作人员,采取公路沿线流动巡查和定点设卡检查相结合开展联合执法。

(三)加强货运源头管理。一是与辖区内开货运车辆的驾驶员宣传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及专项整治相关要求;二是加强对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巡查,健全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管信息系统。运用联合执法、路政巡查、全民监督、举报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强源头货物装载监管,对货运站场、物流场站、项目建设工地、取土场等货物集散地,特别是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与货运源头企业签订治超责任书,督促货物源头企业规范车辆货物装载,确保出场(站)货运车辆合法装载,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对驾驶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无法制止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四)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严格执行货运车辆注册登记和市场准入规定,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法改装货运车辆要严厉打击整治。协助公安交警、市场监管、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汽车维修市场进行全面整顿,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拼装改装和承修报废车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货运车辆的检查,涉及非法改装的要责令恢复原状并从严处罚,及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办理申领审验合格标志时予以重点审核。对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运车辆上路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缴,强制报废。

(五)协助执法部门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实施“一超四罚”,即“罚违法车辆、罚违法驾驶人、罚违法企业、罚违法经营者”。交通运输、路政管理、公安交警等管理部门对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要将有关信息及时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66条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进行整治,并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列入黑名单失信管理。

(六)协助执法部门严查冲闯公路站点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交通运输、路政管理、公安交警、治安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因集中治理可能引发的交通拥堵、车辆聚集堵路闹事、强行冲卡、聚众干扰执法等突发事件,做好充分准备,建立灵活的应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各社区要进一步强化防范意识,结合实际制定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暴力抗法行为发生,加强现场管理,及时有效处置,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对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等严重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疑似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关单位处理。

三、实施步骤及方法

(一)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自2022年10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宣传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5日)。紧紧围绕全区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积极召开治超联席会议,传达省、市、区治超治限工作的会议精神,做好动员部署。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入户宣传、魅力兰城平台、五级网格、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方式,重点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新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规范车辆标准的内容及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集中治理阶段(1015日至1215日)。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道路运输、路政管理、公路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路面管控组,实行24小时三班轮换制度,设置临时检测卡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临时执法卡点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后确定,场地选择应具备车辆停放、称重检测、卸载等条件,提供超载车辆货物卸载场地。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拒检拒卸、堵塞交通等违法行为。

3.总结阶段(12月15日至1225日)。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保障公路畅通制定长远措施。

4.巩固成果,长态监管阶段(长期坚持)。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要求,全面转入成果巩固常态化管理,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依法开展路检、路查、路巡工作,及时查处各类超限超载运输损坏路面等违法行为。发现反弹企业及驾驶员将其信息上报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由职能部门进行累积处理。

(二)实施方法

1.落实企业责任。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运输企业要严格遵守治超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企业治超责任和义务,做好登记、装载、计重、开票等环节的治超监管。安监站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将货运源头企业合法装载、运输作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考核指标,督促企业责任落实到位。

2.严格把控货物源头装关口。各社区要协同公路路政机构在辖区货运装载源头和密集路段节点位置,设置治超监管点,清理、取缔公路沿线的砂石料场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堵在源头、治在源头。

3.加强农村公路治超。与市农村公路路政大队按照布局均匀、疏密得当的原则,对砂石料、矿产品等短途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联合治超,选取合适场地作为流动执法卸载场地。在关键卡口、重要路段设立限高限宽设施,切实保护好农村公路。

4.加强辖区道路治超。由治超领导小组牵头,交管、交警、城管等部门配合,严禁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城区行驶,切实加大流动稽查力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查处夜间偷运等违法行为。

5.加强科技治超建设。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开展超限治理非现场执法建设,自动检测运输车辆超限行为,实现超限运输车辆自动取证。加强治超非现场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治超非现场执法运行机制,将路面联合执法与治超非现场执法有机结合。积极协街道司法所,争取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司法援助,依法规范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理处罚。

6.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公路治超执法坚持交通、公路部门牵头,交警等其它部门密切配合,做到逢车必检、逢超必查。积极开展流动稽查,严查避站绕行等逃避执法检查行为。坚持首查交办制度,执行新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单位都要依法依规处罚到位。

7.强化舆论引导。紧密结合治超新政策、新标准、新规定,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形式,加大治超宣传力度,让治超法律法规入脑入心。要保持正确的與论导向,加强典型宣传引导,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定期公开曝光。

8.建设工程项目运输源头管控。要根据各行业领域的项目建设,对施工单位进行宣传、排查和监管,禁止建筑用料非法超载运输。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执法。确保人员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109号)统一认定标准和执法标准,坚决杜绝随意增减执法标准的行为,治超工作开展不力、治超行为违反规定的一律依纪问责。

(二)强化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成立“专项行动”督查组,联合区治超办对开展“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督查结果。对上级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执法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

(三)确保信息畅通。各社区要密切关注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出现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及时予以解决。“专项行动”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自2022年10月起,于每周五各社区上报此项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