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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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694964/20240320-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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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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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3-2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特别重大事故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要求,深刻吸取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4·24”火灾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街道工作实际情况,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餐饮场所、餐吧类场所为重点,在街道辖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从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面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状况,确保街道辖区范围内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

2024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三、整治重点和范围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餐饮场所常见消防违法行为》《餐饮场所常见违法消防技术规范行为》《餐饮场所瓶装燃气常见隐患及依据》《餐饮场所管道燃气常见隐患及依据》《餐饮场所醇基燃料常见隐患及依据》(见附件2-6),重点排查整治7个方面的内容。建筑消防安全方面,餐饮场所所在建筑是否违反规化、建设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是否违规使用泡沫夹心彩钢板进行建设;建筑消防安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方面,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制定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是否每季度清洗一次油烟道。装饰装修方面,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进行装饰装修。使用功能方面,餐饮场所内是否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的情况。安全疏散方面,是否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和使用方面,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保持完好有效。使用燃气方面,是否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是否超过100kg;是否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是否分开放置;连接软管长度是否超过2米、是否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是否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

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要按照部署要求,全力推进餐饮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落实,适时聘请社会消防技术专家参与,提高隐患查改质效,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要督促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各社区要全面梳理行政区域内的餐饮场所和燃气充装供应场所底数清单,并对建筑面积小于400平方米开展“滚动式”消防监督检查。

四、整治步骤和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

1.各社区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结合街道实施方案,明确排查重点和具体整治标准,向社会发布整治公告。

2.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员对辖区范围内餐饮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3.兰城派出所、街道消防工作站、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员,召集餐饮场所负责人、管理人、建筑物产权方相关人员通报近期发生的各类餐饮场所火灾事故情况,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4.兰城派出所、街道消防工作站、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员,加大餐饮场所重点聚集区域的防火巡查力度和应急处置准备。

(二)自检自查阶段(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

各社区对辖区范围内各餐饮场所、燃气充装供应场所进行摸底并登记造册,掌握场所基本情况,召集餐饮场所和燃气充装供应场所负责人、管理人进行指导培训,并督促开展火灾隐患自检自查工作。对照附件2-6内容,在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自检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三)综合治理阶段(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30日)

街道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社区要根据《保山市隆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隆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成员单位职责规定(试行)的通知》(隆消防委发〔2023〕3号)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餐饮场所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督促指导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1.街道消防工作站、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员要落实滚动排查检查制度,对辖区内餐饮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回头看”工作,对于400平方米以下且未按期整改的餐饮场所,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有关要求进行查处;要在餐饮场所聚集的地方,建设市政消火栓或设置专门的消防水源,印制并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按标准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备齐人员和器材装备。

2.兰城自然资源所要加强对餐饮场所是否违反规划建设、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等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整改。

3.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燃气、违规进行建设和装修的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尤其要加大对自建房、临建违建的排查整治力度,避免建筑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带“病”开展经营活动。配合兰城自然资源所依法查处在违法、违章建筑内设置餐饮场所的行为,依法组织拆除违章建筑、彩钢板临时建筑以及门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兰城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监管,依法依规查处、取缔、吊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

5.经济发展办要加强指导、督促餐饮场所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6.兰城派出所要加强餐饮场所治安管理,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针对性消防宣传,严格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7.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要为相关部门开展餐饮场所内电气线路安全检查和改造提供技术支持。

8.智慧党建中心要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定期通过魅力兰城公众号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和专项整治工作动态。

(四)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要建立餐饮场所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要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要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要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事前预防转型,形成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的常态化工作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降雨较少、风干物燥,加之居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大,火灾诱发因素增加。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要对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保持高度警惕,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开展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各部门、各社区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餐饮场所”活动,对餐饮场所负责人、管理人和员工反复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严格督导问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列入对各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同时作为安全生产巡查及综合督导检查的必查内容之一。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社区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社区于2024年3月25日前报送动员部署情况,2024年4月15日前报送辖区范围内的餐饮场所底数清单(附件1)。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常。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