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索引号
781694964/20240423-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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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23

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及学生安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安全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深入贯彻各级政府关于预防学生溺水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溺水事件预防,把牢重点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库、河道、坝塘、养殖塘、沟渠、农田建设项目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识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筑牢严防溺水屏障,

降低学生溺水风险。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农业工作领导为副组长,社区挂片领导、各办公室(或中心主任)及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兰城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重点任务

(一)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辖区水库、河道、坝塘、养殖塘、沟渠、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单位等主体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指导管护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有关要求,将预防学生溺水纳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定实施有关预防学生溺水措施,做好单位员工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培训,加强管理水域巡查检查排查,防止学生进入相关水域游玩戏水,严防学生溺水事故。

(二)加强宣传警示教育。督促水库、河道、坝塘、养殖塘、沟渠、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单位结合实际,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示标识标志或现场讲解等,多渠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预防学生溺水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辨识危险能力,强化预防学生溺水提醒告知,提醒群众看护好家中学生,教育学生远离危险水域等,以免发生意外。

(三)采取有力防护措施。督促管护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水库、河道、坝塘、养殖塘、沟渠、农田建设项目等周边设置警示标识标志、必要的防护设施,配备安全救生杆(圈)等必要救护设施,对弃用的坝塘、养殖塘及农田建设项目区内灌溉用水池、沟渠、坝塘等做好安全处理,防止学生到水库、河道、坝塘、养殖塘、沟渠、农田建设项目等管护区进行钓鱼、游泳等活动,及时劝返到管理责任区域钓鱼、游泳、玩耍嬉戏的学生。

(四)组织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水库、河道、坝塘、养殖塘、沟渠、农田建设项目区域灌溉用水池、沟渠、坝塘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街道对辖区水库、河道、坝塘、养殖塘、沟渠、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护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检查其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有足够安全警示牌、是否进行了预防学生溺水培训、是否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等,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反馈,并督促限期完成整改。二是督促有关管护单位深入学习理解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相关要求,全面开展责任范围内水库、河道、坝塘、养殖塘、沟渠、农田建设项目等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日常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及各社区要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履职尽责,及时部署安排、适时推动落实专项行动工作,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加强检查指导。要采取适当工作方式,对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推动问题隐患整改任务按时完成、质量达标,严格闭环管理。

(三)强化追责问责。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学生溺亡的,将按学校隶属管理原则,由教育督导和监察部门联合实施“一案三查”,对事故发生原因、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责任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和通报。

(四)强化监管排查。各社区对辖区内水域进行常态化监管排查,每周对相应水域救护设施和防护设施进行查看,且确保有警示标志标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