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印发关于推进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781694964-15_B/2017-1218001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7-06-09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推进2017年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保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和隆阳区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启动会议要求,为确保街道顺利完成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便民、安全、高效的原则,通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不断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改变人工直接收缴现金方式,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卡功能,完善制度体系,逐步扩大覆盖面,使辖区居民人人享有养老保障,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协调;

(三)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四)政府主导与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

三、2017年工作任务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64号)文件要求,兰城街道办事处2017年参保续保目标任务数为12300人,其中2017年16-59周岁缴费人数为8490人。各社区任务数详见附表1。

四、参保范围及对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及对象为隆阳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本地户籍的农村居民或城镇非从业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五、 工作流程

(一)核查、筛查、比对参保人员信息,确保实行代扣代缴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准确有效。新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各社区初审,录入相关表格后,将有关材料报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有关材料后导入信息系统,并将材料上报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经复核无误后在信息系统中确认,建立个人账户。

(二)街道社会保障中心委托社区代办点会同金融机构进行收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明确缴费期,引导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参保人员在规定期内,到农村信用社各服务网点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确保代扣代缴成功。无卡人员填写缴费明细表并为参保人员开具收据,并将收缴的养老保险金在5个工作日内上缴区财政专户,各社区每月月末将参保名册与进帐单核实相符后,将相关材料及时上交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参保人员应在达到领取年龄的当月,持《隆阳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领取养老金的申请。

(四)实行公示制度。对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情况、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进行公示,由各社区进行张榜公示。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6月6日—6月8日)。制定代扣代缴工作实施方案,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以宣传发动为抓手,做好舆论先行和宣传引导,进行街道城乡居民续保及新参保人员的实施调查核实及上报工作,印制各种业务材料和宣传资料。

(二)启动阶段(2017年6月9日—6月11日)。召开本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好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启动街道参保工作。

(三)实施阶段(2017年6月12日—8月11日)各社区召开启动会并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为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推行实缴实存方式,上报扣费花名册及登记表,做好台帐。

(四)总结阶段(2017年8月12日—9月12日)。召开各社区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报经验总结材料,完善经办流程,为做好下一年代扣代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的根本要求,也是减轻基层经办人员工作强度,降低征缴成本的内在需要,更是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打造便民服务体系的具体体现。充分认识推行代扣代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为确保兰城街道办事处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扣代缴工作顺利开展,经街道研究,决定成立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社保的组织委员担任,成员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和各社区党总支书记和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劳动保障所,由段嘉慧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劳动保障所中抽调,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各社区也要相应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担任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会计、出纳、社保协管员为成员。

(二)强化宣传,落实责任。办事处把各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17年年度目标考核,并与社区签订责任书。各社区要迅速行动,做到宣传到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确保目标任务数完成。

(三)遵守纪律,强化监管。无卡人员严格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管理暂行办法》,各社区要强化基金监督管理,社保协管员负责参保开单,社区会计(出纳)负责保费的收缴,做到一月一符,一月一缴,杜绝虚报、冒领、拖欠、挤占、截留、挪用基金和违规操作基金问题的发生,以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并同时开展代扣代缴工作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切实抓好各阶段的工作调度,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优化代扣代缴工作流程,进而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