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印发关于推进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2019-0902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养老服务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02
各社区: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推进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29日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推进2019年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19〕12号)和隆阳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街道顺利完成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环节,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解决群众“老有所依”问题,增强社会的安全感和凝聚力,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基本原则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协调;
(三)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四)政府主导与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
三、目标任务
根据全区目标任务要求,兰城街道办事处2019年参保续保目标任务数为11997人,其中2019年16-59周岁缴费人数为840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征缴率达到100%。各社区任务数详见附表。
四、缴费对象
具有兰城街道户籍且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五、缴费标准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
六、缴费时间
兰城街道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时间为2019年8月1日—10月20日。
七、缴费流程
(一)核查、筛查、比对参保人员信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云南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APP、网点自助终端、柜台、POS机以及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前台等渠道完成自主缴费。新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各社区初审,录入相关表格后,将有关材料报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有关材料后导入信息系统,并将材料上报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心,经复核无误后在信息系统中确认,建立个人账户。
(二)街道社会保障中心委托社区代办点会同金融机构进行收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明确缴费期,到龄补缴人员到农村信用社各服务网点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农村信用社卡银行账户,确保代扣代缴成功。无卡人员自行办理一张农村信用社卡并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卡内。各社区将补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统一上交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参保人员应在达到领取年龄的当月,持《隆阳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领取养老金的申请。
(四)实行公示制度。对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情况、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进行公示,由各社区进行张榜公示。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自助交纳工作,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的根本要求,也是减轻基层经办人员工作强度,降低征缴成本的内在需要,更是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打造便民服务体系的具体体现。充分认识自主缴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为确保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社保的组织委员担任,成员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和各社区党总支书记和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劳动保障所,由段嘉慧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劳动保障所中抽调,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各社区也要相应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担任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会计、出纳、社保协管员为成员。
(二)强化宣传,落实责任。街道将把各社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19年年度目标考核,并与社区签订责任书。各社区要迅速行动,做到宣传到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确保目标任务数完成。
(三)遵守纪律,强化监管。各社区要强化基金监督管理,社保协管员通过手机银行APP代缴的,负责参保开单,社区会计(出纳)负责保费的收缴,做到一月一符,一月一缴,杜绝虚报、冒领、拖欠、挤占、截留、挪用基金和违规操作基金问题的发生,以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