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乡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倡议书

索引号
01525773-0/20231123-00013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救灾信息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1-23

瓦房乡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倡议书


广大人民群众:

草长莺飞春暖花开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节是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为有效遏止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共建美丽瓦房、共享生态文明,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瓦房乡人民政府向全人民发出倡议:

一、绿色环保祭扫,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传统祭祀方式积极倡导植树送花、清扫墓碑、网络祭祀等无火、无烟、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表达哀思,在传承清明祭祖习俗的同时,共同营造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

二、遵守防火规定,做森林防火的力行者。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你我人人有责”的意识,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的行动中来,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规定严禁在林区烧火取暖、烘烤食物和做饭;严禁在林区吸烟和乱丢烟头;严禁在林区烧香、烧纸、放鞭炮;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

三、弘扬时代风尚,做文明的倡导者

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带头人,倡导文明祭扫走前头、作表率,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传播现代文明风尚,把对先人的思念之情,化做建设家乡的工作动力、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以绿色祭奠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四、遵守防火命令,做森林防火的执行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瓦房乡2023年清明节实行限时扫墓,限时扫墓时间为2023年4月4日—4月9日,限时6天。清明期间,瓦房乡人民政府将对各进山入口和重点林区进行设卡检查,进山入林人员请自觉接受护林人员检查,做好“防火码”扫码登记工作,不带火种进入林区,主动交出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坚决杜绝在林区吸烟、野炊、烧荒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防火检查,对不服从检查管理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广大父老乡亲,守护好绿水青山是对先辈最大的敬重,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任希望广大群众响应倡议书内容,移风易俗、文明祭祀。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讲文明、树新风,为建设绿色、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如果发现森林草原火情,首先保障自身安全,做好安全避险,并立即拨打瓦房乡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875-3038179或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