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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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3-0/20241230-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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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2-3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安委〔2024〕2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安〔2024〕3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保安发〔2024〕5号)《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隆阳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隆安发〔2024〕2号)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瓦房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理解“治本”含义,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的各类事故发生,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原则

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着力“神经末梢”“最后一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瓶颈性堵点和根源性问题,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围绕“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社会防”,实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淘汰退出。

——坚持社会共治、群防群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把治理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三)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到2026年,全乡安全生产水平实现明显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形成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成熟机制并有效运行。

——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乡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重大风险“4张清单”实现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置实现优化。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乡安委会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瓦房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字连程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李光海 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宋佳俊 党政办公室主任

赵建敏 经济发展办主任

黄加斌 综治办主任

刘争林 社会事务办主任

明景廷 乡村振兴办主任

杨华为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李能钦 林业中心主任

朱加良 农业中心主任

梅凯伦 村建办主任

杨 群 文化站站长

周 杨 社保中心主任

罗壮志 综合执法中队队长,安监站站长

孙玉庭 财政所负责人

杨 渊 人居办主任

田 颖 项目办主任

杨久弘 水管站站长

李 杰 瓦房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学华 卫生院院长

陈国瑞 瓦房中学校长

吴 敏 瓦房中心校校长

刘 杰 西山供电所所长

19个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罗壮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指挥调度、信息收集、总结通报等协调工作。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统筹协调三年行动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抓好行业领域任务分解,并按时间节点推动落实;指导相关行业领域按照本行业领域要求抓好系统贯彻落实;负责制定三年行动督查检查工作或明察暗访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督查检查、明察暗访、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进行约谈、督办、跟踪、量化考评等;完成国家、省、市、区三年行动安排部署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职责

加强沟通协作,牵头做好本行业领域三年行动综合协调工作;按照方案抓好本行业领域任务责任分解,并按时间节点推动落实;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督查检查、明察暗访等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系统)推进落实情况收集汇总工作,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1.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继续加强《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学习,专题学习全国各地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纳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每年在主体班次中有针对性地开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课程,重点加强新上任领导干部专题培训。

2.常态化组织传达学习各大主流媒体发布的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方面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3.完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规范建立完善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按程序报区安委办备案;完善考核巡查、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措施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4.组织参加中央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根据全国统一安排,中央党校将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5.完成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结合,分级分批分期开展中央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未覆盖到的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房屋市政、水利、电力、特种设备、农业农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燃气、建筑施工、学校、商贸物流、林业草原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

6.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摸清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底数,将服企惠企助企融入监督检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

7.加大判定标准和检查事项宣贯力度。结合瓦房乡实际情况,针对性补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额外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内容,制修订重点检查事项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或播放有关视频,开展多形式宣讲。推动保险机构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等工作。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8.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依据《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

9.畅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完善保密制度等;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

10.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用好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多渠道汇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借助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实现数据共享和闭环管理。2024年底前,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2026年底前,运用全省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系统建成全区数据库,实现“一库集成、一键追溯、一站服务、一网统管”。

11.严格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12.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开展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3.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机制。贯彻落实《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导则》,配合市、区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完善配套措施。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4.配合省、市、区相关部门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示范融合发展项目。积极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示范建设项目,支持工业企业、园区深化工业互联网和安全生产的融合应用,实现关键设备全生命周期、生产工艺全流程的数字化管理,提升企业、园区安全生产数据管理能力。

15.推进建成一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非煤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粉尘涉爆、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力度

16.加快淘汰退出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依法加快推进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等“小散乱”企业有序取缔关闭,加大危化品、非煤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加快淘汰非煤矿山、危化品、工贸等生产企业落后产能,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设施,扎实开展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非标电动车”违规销售治理。

17.支持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大力推进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力争每年培育一批示范标杆和应用场景。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8.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危化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建设工程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19.细化完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全覆盖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20.推动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宣贯活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1.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措施落实,推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评分制和黑白名单制。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同步持续执行《隆阳区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分期分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好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到2025年10月前,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完成示范创建目标并持续有效运行。

22.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23.充分发挥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作用。引导规范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市场竞争,培育市场和专家型人才,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实施购买专家服务,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企业标准化建设。

(八)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4.依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5.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执法检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执法检查,对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建筑工程拆除、高处作业、土方开挖、管线疏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物品充装和接卸作业以及场内机动车辆等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

26.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用工管理及分包单位准入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用工及分包单位准入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培育高素质施工作业人员,稳定施工劳务用工队伍。

27.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力量建设。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的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突出正向激励引导,稳定人员队伍。

28.建立完善常态化帮扶指导机制。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制定高危行业以及基础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企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研究小微企业倾斜帮扶政策,帮助其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法治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培训从业人员;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9.提升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30.严格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贯彻落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双查”有关意见,对发生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责任事故、故意逃避监管情节严重、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九)开展消除安全监管盲区行动

31.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明确新兴行业领域和职能交叉安全监管职责划分的有关文件和《云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目录》《保山市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我区明确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关文件,逐步逐一明确监管空白区以及职责交叉区、混淆区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划分。

32.针对所有小、散、乱的个体经营户,2024年底前要摸清底数,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对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探索建立作业报备等相关制度,盯紧看牢个体经营户生产经营活动全链条、各环节,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严防因漏管缺管导致的事故发生。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3.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广泛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科普、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贴近生产生活的应急处突、避险逃生演练。

34.利用好政务公开、媒体曝光、新闻发布、网络直播等方式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吸取典型事故教训。

35.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区认定一批安全生产工作示范企业和单位。

四、进度安排

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24年3月)。一是印发瓦房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及时动员部署,梳理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目标任务“挂图作战”任务清单(附件1),细化具体措施。二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规定,依据《瓦房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结合实际,针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印发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应急、派出所、自然资源、环保、村建、综合执法、道路安全、农科、水管、社会事务、市场监管、消防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子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宣传、发展改革、工业和科技信息化、教育体育、民政、民宗、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文化和旅游、国资、林草等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子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具体目标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二)全面宣贯,促企自查(2024年4月至5月)。全覆盖无死角宣传到各企业单位(含小微企业),指导企业及时对全区和行业领域治本攻坚方案及企业制定的方案开展全员宣贯,传达学习,确保企业人人知晓治本攻坚方案和“挂图作战”任务清单,增强参与三年行动的主观能动性和自觉性。同时指导企业单位重点围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等主要行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开展好全员自查问题献计献策活动。

(三)紧盯目标,有序开展(2024年4月至12月)。围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分年度全面统筹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消除安全监管盲区行动、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等十大行动,对照“挂图作战”任务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并根据工作实际实时更新,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深入研判重难点目标任务解决措施,针对性有序解决,对涉及治理工程实施、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淘汰退出计划、先进技术推广等项目、系统建设等重难点工作,要提早进行谋划,及时储备立项推动。

(四)集中攻坚,突破难点(2025年)。乡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集中力量,全力攻坚“挂图作战”任务清单中的重难点任务,在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上取得较为明显突破,配合省、市、区相关部门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示范融合发展项目,积极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实施一批安全科技支撑治理工程,一批先进技术得到推广;小散乱个体经营户生产经营活动、新兴行业领域和职能交叉领域形成全链条监管。其他各项行动目标任务推动效果较为明显,企业普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管理体系有质的提升。多举措推进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事故隐患、重大风险防范等,将前期自查查不出隐患或查出隐患不整改、有事故“前科”、被多次行政处罚、与典型事故同类型的企业确定为执法对象,进行重点检查;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和重点设施进行全面体检,对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未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辨识重大风险,落实有效的管控措施。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罚,特别是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对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实行“一案双罚”,推动企业学法知法守法。

(五)任务收官,巩固提升(2026年)。乡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对治本攻坚行动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总结分析,形成治本攻坚行动完成情况报告,查缺补漏,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任务收官,健全安全生产治理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并有效运行,做好迎接国家和省、市、区各级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参照区级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判制定本辖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工作目标任务,清晰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坚决杜绝“上下一般粗”,不切实际照搬照抄,敷衍应付,不具备操作性,无法落地情况发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加强安全投入。探索利用政府预算内投资、财政专项经费、政府债务资金、政策性贷款等多种渠道,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投入力度。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三)完善机制制度。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要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四)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