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及时审验、报废的通告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30811-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8-11
关于敦促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及时审验、报废的通告
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扎实推进事故预防工作,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6月以来,隆阳区集中开展重点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经工作,广大车主及时对名下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进行了审验、报废。但截至目前,我区面包车、普通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仍有部分车辆逾期未报废及逾期未检验。
1.现对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面包车、普通摩托车进行敦促通告,请广大车主自行登录“交管12123”APP对名下车辆进行查询,有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情况及时进行审验、报废。
2.车辆因自然灾害、火灾等不可抗拒因素已灭失(含已作废铁处理)的,由车主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到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路70号)办理灭失注销手续;如车主无法到现场办理的(行动不便、已故或其他原因),可由其直系亲属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具体详情可电话咨询隆阳交警大队车管所。业务电话:0875-2212129
3.公安机关将全面加强路面查控,严查上述车辆,对2023年8月30日前主动审验、报废的车辆将依法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对不主动审验、报废的车辆将依法从严惩处。
4.请广大群众关注在社会面活动的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发现上述车辆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依托群众提供线索直接查获上述车辆的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业务举报电话:隆阳交警大队指挥中心0875-221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