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火热办理中,欢迎广大创业青年前来咨询办理

索引号
01525773-0-/2022-1106020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就业创业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5-12


广大创业青年:

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有“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贷款”两种,由团区委同隆阳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保山市分行共同承办。截止2022年5月11日,瓦房乡团委共接待办理20人次,“贷免扶补贷款”办理完成放款7笔,128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办理完成放款2笔,20万元,涉及多领域创业项目,帮助广大青年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创业热情,使更多有需要的青年享受了该项政策。

瓦房乡团委始终把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乡党委政府关于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培育市场主体,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结合起来,同推进全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起来,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工作落实。瓦房乡团委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毓秀瓦房”微信公众号、到集镇摆摊宣传、到商铺、种养殖户一对一宣传、与瓦房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宣传等方式,加大两项贷款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

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火热办理中,欢迎广大创业青年前来咨询办理,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贷条件

(一)女性创业者55周岁(还款结束以前不超过55周岁),男性创业者60周岁(还款结束以前不超过60周岁);

(二)申请人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三)个人及配偶、担保人银行征信记录好;

(四)申请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花呗)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五)有实体经营店,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不受户籍、行业限制)。

二、创业贷款类型、贷款期限、申请额度、贷款利息及还款方式

(一)贷款类型:“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贷款”两种;

(二)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三)申请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例如:2021年贷款人承担的利息为2.3%左右,国家财政贴息4%。

(五)还款方式:1.“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 %。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2.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全部贷款本金,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3.两种贷款的利息还款方式均为按季度还息。

三、担保人条件

(一)“贷免扶补”:需要一个备用联系人(直系亲属以外征信良好的亲朋好友);

(二)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免担保,需要一个备用联系人;10万元以上需要担保人,担保人条件为:

1.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合同制工作人员;

3.辖区内电力、烟草、银行等国有企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

4.辖区内各村、社区两委人员;

5.辖区内经营稳定的民营企业中参加着职工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

6.辖区内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法人及私营企业法人;

7.其他个人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稳定收入且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

四、报名流程

(一)创业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填写申请审批表报名。

(二)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初审后推荐至团区委办公室,由团区委同隆阳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保山市分行分别对创业人员和创业项目进行考察,进行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

(三)隆阳农村商业银行或邮储银行保山市分行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五、申请贷款需要的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就业创业证2、3、6、16信息页》复印件(办理方式: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寸照片2张、高中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到传媒大厦A座二楼人社窗口办理,办理时需说明用于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联系方式:0875-2124529);

(三)特殊行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如:餐饮、旅馆、农药、烟花炮竹、卷烟、养殖等)(正本需缩印为A4大小),不涉及的无需提供;

(四)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从事种植或养殖的申请人可提供村委会加盖公章的证明,自有房需要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五)夫妻双方征信查询详细版(办理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保山中国人民银行打印);

(六)夫妻双方户口本(户主页、个人信息页)、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

(七)备用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担保人夫妻双方户口本(户主页、个人信息页)、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半年工资银行流水、夫妻双方征信查询记录详细版。

声明:瓦房乡团委未委托任何机构代办,不收取任何办理费用,以防受骗,有需要咨询办理直接到瓦房乡政府一楼为民服务大厅咨询办理

联系人:何翠艳;杨晓丽;

联系业务电话:13908757856;1872539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