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525771-4-/2021-0918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9-18

瓦窑镇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指导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隆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隆阳区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域市,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准确把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含企事业单位,消防重点单位参照执行,下同)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突出安全风险,抓住关键环节,层层压实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关口前移、源头防范、分级管控、系统治理、科学预防。力争到2022年底,在全镇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市、区、镇三级协同推进,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常态化的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企业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按照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二)坚持行业监督。按照区乡组织、行业监督、企业落实的原则,分行业有序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行业企业工作开展并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三)坚持动态完善。通过辨识风险,排查隐患,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责任,实现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动态管理和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

(四)坚持协同推进。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消除减少隐患和改进风险管控内容方法相互促进,降低或消除事故发生风险。

(五)坚持示范带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确定一批示范企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实施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

三、责任分工

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相关站所部门负责确定安全风险管控标杄企业,及时总结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监督指导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治理工作督促推动行业企业全面有效落实;根据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标准)和具体指导意见,及时制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责任措施、目标要求等重点内容,不断健全完善行业领域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企业主要负责建立和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在安全风险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有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专家或专业服务机构帮助实施。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相关站所部门要指导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实施、完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安全风险的种类、数量和状况登记建档。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重大风险(Ⅰ级)、较大风险(Ⅱ级)、一般风险(Ⅲ级)和低风险(Ⅳ级)四个等级(Ⅰ级最危险,依次降低),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3.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相应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物理工程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个体防护、应急管理措施等),健全完善“一企一标准”防控措施,及时报当地行业主管等部门备案。企业要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

4.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公布本企业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应急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明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并强化危险源监控监测和预警。同时,将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相邻企业单位。

5.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极易形成隐患,酿成事故。企业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要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人员。企业要建立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6.加强应急管理。企业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重点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定期组织考核。

7.持续改进完善。企业要定期组织对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修正问题和偏差,做到持续改进。要制定企业安全风险清单、事故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图动态更新制度,制定完善定期评估的相关制度措施,确保双重预防机制不断完善,持续有效运行。

(二)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的政府监管体系

1.确定标杆企业。有关部门根据本地本行业实际,优选一批在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效果较好的企业作为行业标杆企业,及时报送至对应的上级监管部门审核把关。有关部门要鼓励标杆企业探创新,不断健全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防控工作依法有序运行。

2.总结推广标准。对确定的标杆企业,由相关部门系统总结行业企业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推广的企业安全风险分析管控标准要求,组织专家对标杆企业的风险管控标准进行评估论证和完善提升,全面提升行业领域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能力。有关部门统筹指导推进行业领域标杆企业创建和对标达标工作,待省市区级制定并发布行业领域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意见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规范(指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规范(标准)后,对照指引或“标准”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在对标达标的基础上,于2021年年底前在全镇建立完善行业领双重预防机制。有关部门要组织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抓好示范带动,全面有效推进落地落实。

3.实施分类监管。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理双重预防工作。要结合企业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等级,并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要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重点监管。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支持、推动企业加快买施管控整治措施,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严格依法查处。要制定实施企业隐患自查自治的正向激励措施和职工群众举报隐患奖励制度,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力度。

4.严格挂牌督办。有关部门要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销号、惩处工作机制,年初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年度督办计划,年内认真组织实施。要健全政府挂牌制度,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施,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实行分级监控、挂牌督办;完善政府挂牌机制,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明确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督办单位。强化隐患整改效果现场复查,严把摘牌销号关,对整改不合格的,严格停产整改、依法关闭等措施。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要组织研究具体细化方案,对照建设内容和重点任务,进步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措施要求,强化跟踪问效,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統筹推进落实。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查检查,抓好统筹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多措并举强化督导工作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冾理责任措施,对排查出的风险点严密监测监控,对发现的隐患严格排查整改闭环管理,筑牢双重安全防线。

(二)加强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和执法服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部门专项检查,实施专家检查,落实监管对象和隐患问题目录管理,定期通报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内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理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倒逼隐患整改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技术支撑,提高监管效能。有关部门要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积极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建设,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机制。强化技术手段支撑,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着力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风险点信息化管控,加事故隐患信息化管理,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四)坚持系统治理,强化源头防范。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综合采取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科技推广、技术治理等手段,防范化解、有效管控本辖区本行业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要坚持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针对不能消除或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的重大风险,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实施日常风险监测、预警、先期处置和信息报送,坚决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状态。

(五)强化社会监督,做好群防群治。有关部门要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奖励机制。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动员职工依法参与和监督企业双重预防工作,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要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手机“两微一端”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共同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防范事故发生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