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瓦窑镇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525771-4-/2020-063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6-30

隆阳区瓦窑镇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实施方案

 

根据《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隆阳区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农发【2020】20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瓦窑镇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工作,建立健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台账,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通知》要求“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11月底前完成农产品协同监测工作”的时间要求,全面完成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及时开展农产品监测点位现场核实和样品采集流转,依据划分和样品检测结果,建立农用地分类清单,按照“一块地一方案”的原则采取农艺调控类技术措施,同步推进受污染地安全利用相关措施落实落细,确保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考核指标。

二、工作任务

(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类农艺调控类及其他措施落实工作

1. 石灰调节措施工作。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石灰调节措施工作落地;负责指导统计报表审核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佐证台账,接受各级各部门检查验收。(实施单位:瓦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单位:瓦窑镇统计站)

2. 优化施肥措施工作。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优化施肥措施工作落地;负责指导统计报表审核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佐证台账,接受各级各部门检查验收。((实施单位:瓦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 品种结构调整措施工作。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品种结构调整措施工作落地;负责指导统计报表审核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佐证台账,接受各级各部门检查验收。(实施单位:瓦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 水分调控工作。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分调控措施工作落地;负责指导统计报表审核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佐证台账,接受各级各部门检查验收。(实施单位:瓦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单位:瓦窑镇水管站)

5. 叶面调控措施工作。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叶面调控措施工作落地;负责指导统计报表审核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佐证台账,接受各级各部门检查验收。(实施单位:瓦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 深翻耕措施工作。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深翻耕措施工作落地;负责指导统计报表审核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佐证台账,接受各级各部门检查验收。(实施单位:瓦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 秸秆还田措施工作。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秸秆还田措施工作落地;负责指导工作统计报表审核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佐证台账,接受各级各部门检查验收。(实施单位:瓦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类措施落实工作

1. 种植结构调整措施工作(调整种植非食用农产品)。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严格管控类种植结构调整(调整种植非食用农产品)措施工作落地;督促指导统计报表审核工作;建立健全措施工作佐证台账,接受各级各部门检查验收。((实施单位:瓦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单位:瓦窑镇统计站)

2. 退耕还林还草措施工作。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措施工作落地;负责指导统计报表审核工作;建立健全措施工作佐证台账,接受各级各部门检查验收。(实施单位:瓦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单位:瓦窑镇林业站)

3. 休耕措施工作。督促指导实施休耕村委会开展休耕措施工作落地;负责指导统计报表审核工作;建立健全措施工作佐证台账,接受各级各部门检查验收。(实施单位:瓦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 耕地利用变更为非耕地措施工作。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休耕措施工作落地;负责指导统计报表审核工作;建立健全措施工作佐证台账,接受各级各部门检查验收。(实施单位:瓦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及时信息报送工作

瓦窑镇农业服务中心指定1名信息报送人员,按时收集各村(社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统计报表及各个时间段的工作总结,梳理汇总后上报。(实施单位:瓦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国务院今年开展的重点督查的内容之一,是今年必须完成的硬性任务。各相关实施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接,压实主体责任,精准定策,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生根,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精心组织推动。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方案,根据职责主动认领工作任务,主动担当作为,及时树立按时按质高标准交账意识,坚持目标导向,抓紧研究细化相关措施,精心组织推动。

(三)加强工作督导。定期对各村(社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跟踪问效,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责任不落实、推进缓慢的村(社区),将按照相关程序通报到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