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加强农村人饮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525771-4-/2020-0104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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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1-04

瓦窑镇加强农村人饮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农村人饮巩固提升项目是党和国家的“民生工程”,是脱贫退出的重要指标,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事关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云水农〔2019〕27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农村安全饮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政规〔2019〕1号)文件要求,为落实好农饮工程的管护责任,加强全镇人饮项目管理,实现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管理目标

农村人饮巩固提升项目是党和国家的“民生工程”,是脱贫退出的重要指标,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事关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全镇人饮项目管理中责任不落实,无人管、无钱管等问题较为突出,饮水安全质量得不到保障,群众反映强烈。各村(社区)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饮水项目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健全计量收费制度,不断提高人饮工程管理水平,努力做到工程有人管、有钱管,实现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四项指标达到要求,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二、方法措施及实施步骤

(一)方法措施

一是建立运行管理机构: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水管站人员为成员的管理机构,负责指导行政区域内人饮工程运行管理、建立水费收缴制度。各村(社区)要成立村委会领导、各小组长为成员的管理机构,委托专人管理,结合本村供水实际测算维护成本、管理成本和资产收益,制定村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做好供水服务工作。

二是建立水费收缴制度: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费、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核定水价、确定水费收缴方式,用于人饮项目运行管理。由村委会结合实际,按照“一事一议”制度协商确定水价,核定水价要充分考虑用水户承受能力,供水方式,供水成本等多种因素。鼓励推行阶梯水价、用水定额管理与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核定水价原则上不低于1元/吨,采用计量收费。

三是妥善处理新旧项目关系:结合项目实施实际,分类处理。

1.新建人饮项目为主要供水工程,且原有供水管道基本无法实现正常供水的,在新建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由村(社区)组织对原有供水管道进行拆除。

2.新建人饮项目为主要供水工程,原有供水管道有补充供水需求的(或者新建人饮项目为补充供水工程,原有供水管道为主要供水系统的),由村(社区)在保证供水正常情况下,可选择封闭补充供水系统的方式进行供水,但两个供水系统必须都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水费收缴制度。

3.新建人饮项目未覆盖的零散用水户或整组未实施一户一表改造项目的,纳入村组统一管理,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制度和水费收缴制度,通过村组解决和争取上级项目的方式,逐步解决零散用水和一户一表改造。

(二)实施步骤

1. 准备阶段(2020年1月1日至10日):各村(社区)成立管理机构,拟定村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制度。

2. 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1月10日至30日):召开群众会议,做好水费收缴宣传动员工作,按照“一事一议”制度协商确定水价及村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村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制度于1月30日前上报镇水管站存档。

3. 实施阶段(2020年2月1日起):根据各村(社区)村级管理制度,由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及时成立村级管理机构,明确责任,有专人组织,有专人管理,有专人维护。结合本村实际,认真拟定村级管理制度,合理制定水价,明确收缴方式,规范财务管理,定期公示水费收支情况。

(二)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各村(社区)要督促管理人员加大对农饮工程维修管护、水量情况等重点工作巡查检查力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日常管护不到位的管理人员及时更换,确保不脱管。

(三)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各村(社区)要切实开好群众会议,通过“一事一议”制定符合本村(社区)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村级管理制度。同时,引导群众树立农饮工程的主人翁意识,养成节约用水习惯,积极参与做好水源点保护、农饮工程设施管护、水费收支监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