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审查报批

索引号
01525771-4-/2020-1215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农村危房改造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2-15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审查报批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市、县人民政府方可提出土地征收申请,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对征地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国务院规定的时限内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