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前期准备

索引号
01525771-4-/2020-121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农村危房改造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2-15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前期准备

第一步: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需要征收土地,市、县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第二步: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是申请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