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索引号
01525771-4/20230731-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7-31

为了更好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帮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瓦窑镇第一批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2023年8月7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办理地点

瓦窑镇中心学校资助办公室(瓦窑明德小学老大门旁边办公楼2楼)

三、所需材料

(一)2023年高考被录取新生申请所需材料

1.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原件1份;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学生身份证原件;

4.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5.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做好个人承诺,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

注:学生及监护人必须亲自到现场方可办理;

(二)在校在读学生首次申请所需材料

1.签字并确认的申请表原件1份;

2.学生身份证原件;

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4.学生证原件,(如学生证丢失,可以由学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

5.做好个人承诺,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

(三)续贷学生申请原则上要求全部为远程续贷,特殊情况需要现场办理的同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

2.办理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注:续贷学生“续贷声明”就读高校务必审核通过;远程续贷的学生,按在线系统提示办理。

(四)现场办理前需要先完成以下两步

1.注册用户:在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网址:https://sls.cdb.com.cn 。注意: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登录,无需重新注册。

2.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系统提示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填写《认定表》。

注意:续贷的同学,无需填写《认定表》,但要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

五、注意事项

(一)大学新生到高校报到稳定后请及时登录系统,如果联系电话及联系住址发生变化,或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在系统中及时做变更,每年至少登录系统维护信息2次。

(二)如果学生退学、开除、转学、放弃大学报到需要放弃贷款请及时与隆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三)学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完整,通讯信息必须保证在贷款期间畅通,如有变动,及时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作变更。

(四)贷款一经审批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在此期间,不良记录会对学生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申请车贷、房贷造成负面影响。

(五)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请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否则将导致个人信息丢失和影响贷款办理。

(六)贷款需提供的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