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关于2020年国家抽查云南省贫困县退出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21-0302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3-02

根据《隆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抽查云南省贫困县退出反馈问题整改措施的通知》(〔2021〕一011)要求,瓦渡乡结合实际,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存在问题。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后续帮扶任务比较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整改措施:全面落实云南省后续帮扶巩固提升20条工作措施、易地扶贫搬迁50条工作目标、《隆阳区贫困退出后续帮扶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安排,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持续精准发力,保持现有各类帮扶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扶贫、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健全防贫机制上狠下功夫,确保投入不减、项目不少、政策不变、帮扶不撤。

责任领导:王玉萍、各安置点点长

人:杨绍军、涉及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二)有劳动力人口但认为没有实现稳定就业,搬迁后存在务工就业困难。

整改措施:一是增强就业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根据市场用工需求、产业发展需要,科学设置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联合用工企业等市场主体,组织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专项培训、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定岗培训,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培训后有意愿、有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应转尽转”。二是严格落实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政策。对外出务工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省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省内(县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予以外出务工奖补,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通过网络、广播、政策宣传手册等多渠道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各村(社区)、驻村扶贫工作队、挂户干部等要主动帮助在外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申报务工奖补,做到“应补尽补”。

责任领导:段丽朱、各安置点点长

人:兰春芳、涉及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三)迁入地没有条件发展产业。

整改措施:一是做好后续产业、就业安置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扶持的方式,整合各类资源,聚焦群众后续发展问题,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就业及产业发展开展全面排查,围绕“家家有增收项目、户户有脱贫路径”的目标,针对具体项目、具体岗位、具体家庭、具体人员,因人因户综合施策,补齐发展短板,确保“搬迁一户、达标一户、脱贫一户”。二是积极争取省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沪滇项目资金支持,完善安置点产业配套。

责任领导:王玉萍、徐 标、各安置点点长

人:杨绍军、高朝宽、朱光能、涉及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四)迁入地生活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围绕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50个工作目标”,完善安置点配套设施,强化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安置点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互助组织、业主委员会等组织,进一步提升安置点管理服务水平,构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社区。

责任领导:王玉萍、各安置点点长

人:杨绍军、涉及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二、整改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整改。涉及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来认识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切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把整改任务抓在手上,把问题整改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推进。

(二)举一反三抓整改。涉及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结合反馈问题,做到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全面深入排查,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确保类似问题全面发现、全面整改。确保消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薄弱环节,坚决防止搬迁群众规模性返贫致贫,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三)强化督查抓整改。乡纪委监委要加大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紧盯主体责任,压实监督责任,做好整改工作日常监督,坚决整治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查处。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