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2025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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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0152576504/20251017-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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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0-17

2025年我乡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动物防疫工作部署早,免疫措施到位,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动物免疫接种。经统计,全乡存栏生猪存栏24460头,注射猪口蹄疫22145头,密度为91%,牛存栏14146头,注射12530头,密度为90%;羊存栏8260只,注射7434只,密度为90%,禽类存栏35140羽,禽流感免疫数32328羽,新城疫免疫数1500羽,羊小反刍免疫2855头,狂犬病免疫285只。

目前以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的易感动物全面进行了免疫接种,并按照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密度要达到90%,免疫抗体达到70%以上;高致病性猪耳病、鸡新城疫、猪瘟等疫病应免密度要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达到70%以上;免疫后的牲畜免疫耳标佩带率、免疫档案建档率要达到100%的要求。

(二)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为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状况,了解疫病发生和流行规律,科学评估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和流行趋势,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预警预报能力,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我乡在202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过程中,加强对防疫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疫情的日常防控和监测等方面,能做到及时补针,发现疫情能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政府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7月15日,乡政府组织召开了全乡三级干部会议,在三级干部会议上认真研究全乡动物防疫工作形势的基础,并结合我乡当前动物防疫工作的特点,乡人民政府肯定了2025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做好2025年动物疫病防疫排查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动物防疫双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乡政府与各村委会分别签订了《动物防疫暨畜产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从制度上保证了动物防疫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督查,确保防疫进度。为保证春防工作落到实处,乡政府抽调人员,对全乡的动物防疫及重大动物疫病排查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协调解决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防疫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培训,促进科学防疫。为切实提高免疫质量和免疫密度,确保疫苗的有效利用,我站加强了对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就动物免疫注射操作、生物制品保管使用、云南防疫小程序的使用、档案规范以及口蹄疫、禽流感等防治技术规范进行了重点培训。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集中精力开展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防疫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技术水平,为确保免疫质量打好了基础。

(四)强化免疫,夯实防疫基础。一是以本站兽医人员为主,实行分片包村,集中进行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流行病学调查、普查工作;二是采取统一免疫时间,集中防疫员逐村免疫接种的组织形式对分散养殖户饲养的畜禽进行免疫接种;三是在集中免疫接种结束后,由各村防疫员回头对本村的漏防户、漏防畜进行补针,做到了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通过三个阶段的免疫接种,彻底消灭了免疫死角,确保了免疫密度。

(五)强化监测,提高预警能力。防疫期间,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加强了以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为重点的疫情监测和报告。并对重点区域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同时,严格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全乡疫情监测人员及时、准确、规范的报告疫情动态,确保了动物疫情的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小范围。

三、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不强,造成产地检疫和运输检疫,以及耳标佩带难度的加大。

(二)基层技术力量薄弱,有待于进一步系统的培训和技术力量的加强。

(三)疫苗运输过程中冷链环节存在缺陷,应加强疫苗从区级到乡级运输的冷链设备保障。

四、今后工作重点

(一)抓好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和防疫人员业务技能。通过发放宣传单、刷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动物疫病防控的目的意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涉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及紧迫性的认识,努力营造干群齐心协力抓好动物防疫,促进畜牧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强村级动物防疫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防疫人员技术水平。

(二)坚持常年补针,坚决消除免疫空白。对集中免疫时未能免疫接种的孕畜、仔畜、病畜和新补栏的畜禽进行跟踪服务,查漏补缺,及-时做好补针工作,并建立详细的免疫档案。

(三)加强疫情监测,切实提高疫情特别是非洲猪瘟疫情预警能力。组织技术人员严密注视疫情动态,特别是加强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并按照疫情监测规定程序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动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彻底杜绝瞒报、漏报疫情的现象。

(四)强化动物及其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坚决杜绝疫情发生,确保我乡畜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