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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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330010152576504-/2022-071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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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7-15
瓦渡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7月11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和区安委会7月14日视频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化解全乡安全风险隐患,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特制定瓦渡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认识行动双到位、人防技防相结合、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切实保障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感,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全面排查本乡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并持续管控措施,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百日攻坚时间
2022年7月15日起至10月31日。
三、重点攻坚任务
重点围绕7月1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会议、全省安全生产会议和区安委会7月14日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认真梳理我乡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明确以下具体任务:
(一)交通运输安全方面:以“两客一危一货一网”、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为重点,排查整治农村农用车辆“不上牌、无证照、无保险”等问题,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员隐患;以事故多发的县道、农村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道路为重点,排查整治安全警示标志标识不足,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技防措施缺失等问题,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以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和物流场站为重点,全面检查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整治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源头危货充装查验、特定时段禁行、重点路段巡查管控等制度执行不严,车辆动态监控不严格,托运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问题;全面排查车辆维修站点,从严整治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加强对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水上涉客运输安全隐患;加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深化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
责任领导:段新红;责任部门:瓦渡派出所,乡综治办、乡公路管理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
(二)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方面:严管施工单位出借资质无序扩张,严查违法分包转包,不切实际压缩工期,严控高危岗位作业人员数量,严格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落实防坍塌、防滑坡、防坠落等针对性措施,坚决防止失管失控引发事故。突出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环保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和安全管理,对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作业等。排查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方案落实情况等,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履行法定职责。
责任领导:杨发勋;责任部门:乡国土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公路管理所、瓦渡自然资源所、乡应急办、乡水管站、乡人居办(环保)、各村(社区)
(三)自建房安全方面: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整治,7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房屋建筑排查,确保8月中旬前重大风险隐患全部管控到位。全面落实业主自查自检,乡各村(社区)全面排查,乡级排查复核工作机制,严控增量、清除存量,确保房屋安全。要有序推进村庄内私搭乱建行为整治。
责任领导:杨发勋;责任部门: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瓦渡自然资源所、乡人居办、乡执法队和各村(社区)
(四)城镇燃气安全方面:重点检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坚决查处出租房用于非法经营燃气行为,严厉打击、取缔非法充装、运输行为,打击液化气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行为,查处“黑气源”“黑气站”,确保燃气安全。
责任领导:杨发勋;责任部门: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瓦渡市场监督管理所、瓦渡派出所、乡综治办、乡应急办和各村(社区)
(五)矿山打非治违方面:对所有停产停建矿山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建立管理档案,对停产停建期间自行组织生产或基建的,立即责令停产停建,并依法实施处罚;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玛瑙矿行为;严惩重处超层越界、以采代建等行为;加快推进尾矿库险、病库隐患治理工作,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停工停产、矿山包保盯守,严防明停暗开、日停夜开。
责任领导:明国文;责任部门:瓦渡自然资源所、乡应急办、瓦渡派出所和乡执法队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全面整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危化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储存设施,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自动控制系统是否依规按章设计、运行、维护;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科学有效;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严格审批并管控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管控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整治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经营单位超量储存、违规储存、非法储存,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在零售场所使用明火等问题。
责任领导:施颖;责任部门:乡应急办、瓦渡市场监督管理所、瓦渡派出所
(七)消防安全方面:开展农贸市场、高层建筑、老旧租赁房屋等高风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治理,提升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严防各类火灾事故。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及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占堵消防车通道、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搭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段新红;责任部门:瓦渡乡消防中队,乡综治办、乡应急办和各村(社区)
(八)防汛救灾方面:深刻汲取文山丘北“5.27”暴雨洪灾教训,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建立直达基层的临灾预警机制,抓好集镇防洪排涝、江河洪水防御、山洪地质灾害防范、群众转移避险等工作,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检查水库、地质灾害点、山洪灾害点安全监测人员到岗到位巡查情况;山洪灾害预警、预测情况,避险转移情况;水库大坝的引水渠、压力前池存在漏水和滑坡迹象;支墩和边坡存在变形等问题。
责任领导:杨绍军;责任部门:乡应急办、乡水管站,瓦渡自然资源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
(九)公共安全方面:守住底线,抓好反恐保稳,重点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缉枪治爆治理,做好涉黑涉恶、黄赌毒打击,深入排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射钉器、射钉弹、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从业单位情况;排查辖区爆破员、安全员、仓库管理员,签订承诺书;深入农村集贸市场和建材加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快递营业场所、废旧厂房、废置养殖场等易滋生枪爆安全隐患的部位、场所,进行排查,持续抓好问题治理,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同时要根据疫情带来的衍生风险抓好个人极端事件防范。
责任领导:段新红;责任部门:瓦渡派出所、乡综治办和各村(社区)
(十)工贸行业安全方面:完善工贸企业监管体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紧盯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等重点企业,加强对辖区内工贸企业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动火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登高作业等危险作业的检查,严格作业程序,落实完善有限空间气体检测、现场看护、应急处置等安全措施,坚决杜绝冒险作业,盲目施救。加强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重点整治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的粉尘涉爆危险场所。
责任领导:施颖;责任部门:乡应急办、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乡人居办(环保)和各村(社区)
(十一)危险废物安全方面: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分类分区贮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严格落实储存安全防护措施。重点监督检查和严厉打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逐步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逐步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合理规划处置设施建设。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领导:李保平;责任部门:乡人居办(环保)、乡应急办、瓦渡卫生院、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瓦渡派出所和各村(社区)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全面排查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重点检查车站、人员密集场所;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
责任领导:杨发勋;责任部门:瓦渡市场监督管理所、乡应急办和各村(社区)
(十三)校园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校园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自然灾害防范、校园治安、集体活动安全审批、防性侵、防欺凌等工作落实情况;暑假防范溺水措施落实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双人双锁、购买、领用、登记情况;重点师生排查管控工作开展情况;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情况等。
责任领导:李保平;责任部门: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教育)、瓦渡派出所、乡综治办、乡应急办、瓦渡卫生院、瓦渡中心学校、瓦渡中学和各村(社区)
民爆物品、农用机械、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医院、集贸市场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扎实开展“百日攻坚”排查整治工作,有力推动问题隐患整改。
四、工作开展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7月15日起至8月20日)。主要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各涉及部门、站所,各村(社区)要立即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留盲区,实现100%全覆盖检查,全面摸清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监管对象底数,建立监管对象清单(详见附件2),同时确定本行业领域重点检查对象清单(详见附件2),各涉及部门、站所,各村(社区)要将监管对象清单审核签字后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报乡应急办统计备案。确定为重点检查对象的由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开展检查,各涉及部门、站所协助配合;除重点检查对象以外的一般检查对象由各涉及部门、站所,各村(社区)为主开展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指导抽查。监管对象底数清单(含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重点检查对象清单)请于7月20日前报区、乡安委办备查。各涉及部门、站所,各村(社区)对问题隐患要查全查准,建立问题隐患整治清单,明确问题隐患、任务措施、具体责任“三个清单”,实行边查边改,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整治清单。各涉及部门、站所结合隐患排查要开展“三个一”行动,立即组织本部门、站所,包括监管对象观看当前全国各地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对各类自然灾害防范和公共安全防范预案全面“回头看”,开展一次修订完善;在前期未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的领域及时开展一次实战演练。“三个一”活动要于7月31日前结束,开展情况上报乡安委办,乡安委办统一报区安委办备查。
(二)集中治理阶段(8月21日至9月30日)。主要开展问题隐患整改销号和复核。各涉及部门、站所,各村(社区)要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实施闭环管理,结合实际分类整治销号,能立行立改的,在一周内完成整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9月底前必须完成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资金、责任人和应急措施,加强管控,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9月底前无法完成整改且无法确保安全生产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要建立销号清单,主管部门必须100%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经现场核查签字确认达标方能销号。乡督查办每月对各涉及部门、站所,各村(社区)整改销号和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抽查。持续边查边改,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整治清单。
(三)巩固提升(10月1日-10月31日)。各涉及部门、站所,各村(社区)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看监管底数是否摸清、问题隐患排查是否查清、问题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安全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停产停业措施是否执行到位,做到所有监管对象100%“回头看”,结合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瓦渡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专班,由挂钩区级领导任组长,乡乡党委书记王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潘伟剑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涉及部门、站所,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攻坚目标任务和措施。
(二)强化机制保障。实行“百日攻坚”包保责任制,分管行业领域领导负主责,对各涉及部门、站所,各村(社区)负责人对工作落实负有直接责任。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各整治工作组组长每周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乡安委会每半月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乡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开展月督查,每月形成督查报告。实行签字负责制,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部门有专业指导责任,同时开展抽查和复核隐患整治销号情况,从隐患排查到治理全过程实行全程签字,“谁签字谁负责”,负责到底。建立问题隐患双边互通机制,在整个工作开展过程中,各涉及部门、站所和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双边信息互通,联勤联动,共同沟通,加强协调,每周信息上报均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时上报乡应急办备查。
(三)强化协同配合。各涉及部门、站所,各村(社区)要联勤联动,相互配合,抓好隐患精准排查治理。要严格执法,重拳出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罚,并进行约谈;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由各部门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请乡主要领导把关审核,对无法完成整改且无法确保安全生产的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确保风险隐患排查见底、整治到底、清理彻底。
(四)强化追责问责。“百日攻坚”实施捆绑追责。对“百日攻坚”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走过场的,严格追责问责。督查中发现如下情形的根据《隆阳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一律追责问责,根据检查责任分工区分主次责任:一是确实存在问题隐患但未排查出来的;二是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三是检查未实现全覆盖的;四是未实现安全检查对象100%“回头看”的;五是未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管控措施的;六是存在虚假销号的。同一领域,重点检查对象由各主管部门负主要责任,其它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