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文化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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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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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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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8-08

瓦渡乡文化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准确、快速和有效处置群众性文化(广场)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决策。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三)快速反应,协同处置。群众性文化活动事故发生后,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行动责任制,保证事故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和事故灾难的快速有效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     瓦渡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王元春   乡武装部长

成  员:付光静   乡党政办主任

苏  峰   乡文化站干部

        赵成昆   瓦渡派出所所长

        赵  标   瓦渡卫生院院长

        杨学保   瓦渡供电所所长

组长职责:

1.统一指挥群众性文化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2.及时掌握现场情况,根据现场事态的严重程度,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救灾人员,携带抢险物品赶赴事发地投入应急救援行动。

3.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4.研究解决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迅速组织人员疏散、转移、扑救,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救援工作。   

3.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4.及时对电源线路抢修、断电、恢复自救。

三、目标要求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使突发事件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一旦发现或获取紧急情况信息时,发现人或获取人即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组织集合应急队伍,开展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事故灾难的特点和严重程度迅速判断,请求启动上一级的应急预案。

四、工作程序

当紧急情况发生时,组长应准确迅速下达工作指示,指挥应急小组开展工作。并迅速向乡党委政府报告或请示。领导小组成员协助做好工作,并按以下程序做好现场处置:

(一) 控制电源、水源,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切断;打开所有门户、通道;如发生火灾的情况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火情扩大。

(二) 维持事故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如有人员伤亡及时组织运送和救护。

(三)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应采取的防护措施,迅速有序地转移、疏散、撤离现场人群。

(四)迅速做好事发现场情况记录;按照组长的交办事项迅速向上级部门发出报告、请示。

五、组织纪律保障

严格工作纪律,形成快速高效的协作机制。参与应急处置小组在接到行动指令后,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装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根据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快速投入事故应急处置。各组员要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工作中要严格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