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渡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231009-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文 号
- 瓦政发〔2023〕40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0-09
各村(社区)、乡直(区直驻乡)有关单位:
《瓦渡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渡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辖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城镇燃气安全本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隆阳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安发﹝2023﹞10号)要求,结合瓦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排查全乡内涉及燃气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对标对表、强化措施、立行立改,确保全乡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二、组织机构
为有序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瓦渡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 彪 乡党委书记
潘伟剑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施 颖 乡党委副书记
赵唯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许鹏飞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赵文珊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区监察委派驻瓦渡乡监察室
主任
明国文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杨绍军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金奕桦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保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宇航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段新红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派出所所长
李志光 乡安监站站长
黄 健 乡综治办负责人
刘雄飞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盛银河 瓦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晨曦 瓦渡自然资源所所长
10个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村规办,由赵唯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雄飞、李志光、黄健、胡津荣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若有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
三、工作措施
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集中攻坚阶段,时间自2023年8月至11月;二是全面巩固提升阶段,时间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阶段,时间自2024年7月起。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认清责任、明确分工、深入排查、抓实抓细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工作成效。具体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全面拉网深入排查。在历年排查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继续加大排查力度。
(二)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文件要求,对标对表,认清责任,按时间节点、工作内容、整改要求推进各项工作。
(三)全面抓实重点任务。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具生产销售和燃气工程施工5个环节,围绕17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压实责任、落实措施,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
(四)全面提升排查能力。一是认真做好“三个一”行动;二是继续完善微信工作群,及时传达燃气方面的知识;三是不定期开展入户检查工作。
(五)严厉惩治严重违法行为。一是认真排除,做到不讲人情、交情;二是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管控。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滚动研判、深入排查、认真整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稳控燃气安全形势。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行业主管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三)严格规范监管执法。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督促燃气使用人做好责任落实。持续对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高压态势,强化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事故调查、联合惩戒等制度,严肃追究责任,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
(四)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利用街子天、公众号、农村大喇叭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产品。
(五)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要认真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修订完善城镇燃气事故、处突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抢险和处突队伍,配齐各类物资、器材、装备,加强预案演练。压实应急处置责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1.液化石油气非居民用户安全检查表
2.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安全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