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渡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23041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4-10

村(社区)(区直驻乡)有关单位:

现将《瓦渡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3410日       


瓦渡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内蒙古露天煤矿坍塌等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隆安发〔20234号)、《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隆阳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保安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瓦渡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不懈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级69项、市级75项、区级76项具体举措,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严格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6月底。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大风险普查行动。巩固2022年“百日攻坚”系列行动成果,根据《瓦渡乡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完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设施、重点场所、重点装置的清单化建档立档工作,100%建立重大安全风险“4张清单”,建成动态管控机制。

(二)开展重大隐患清除行动。对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来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进行“回头看”,对省、市、区2022年以来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隐患、国家矿山安监局督导帮扶工作反馈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及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核查,确保 100%整改到位。

(三)开展责任落实提升行动。各村(社区)、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持续认真贯彻落实《瓦渡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瓦渡乡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任务清单》,单位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明确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实现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四)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各村(社区)和乡安委会有关监管部门负责,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百日攻坚行动始终,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镇燃气、油气管道、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领域分别建立打非治违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对容易引发事故的违法盗采、违规动火作业、超员超载、无资质施工、非法经营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等严肃惩处。

四、整治重点和任务分工

(一)围绕“减量控大”,推进道路交通领域整治攻坚。强化四个“十百千”工程示范推动,实现“人、车、路、环、管”全链条闭环。严格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重型货车“百吨王”、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安全整治,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面整治马路市场、货车拉人等乱象。加大车辆达标核查力度,严防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责任分工:乡交安办牵头,瓦渡派出所、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瓦渡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属地负责,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查处系列专项行动,一体推进路面查处、溯源治理、源头防范,实现被动查处向主动预防转变。

(二)围绕防坍塌防坠落,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整治攻坚。全面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巡查、动态监控和安全检查,确保各类施工设施设备安全稳固;严格管控“危大工程”等高风险作业环节,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强化对分包单位、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一对一督导各类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制度规定,强化施工工序、操作规范和现场管理,有效防范坍塌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分工: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房屋建筑和在建工程,乡水管站牵头负责水利工程;各村(社区)属地负责,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完善施工安全监管措施,推动治理常态化制度化。

(三)围绕巩固提升,推进矿山领域整治攻坚。组织开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露天矿山安全风险,重拳治理不按设计施工建设、边坡角超设计、未按标准进行边坡稳定性评估和监测等重大隐患;紧盯灾害严重矿山,强化地压、水害等隐蔽致灾因素超前治理;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分类监管停用超3年库、停产整改库、在用库,坚决把险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厉打击盗采、超层越界、隐蔽工作面开采、不按设计施工、以建代采等违法行为。

责任分工:乡应急办牵头负责,瓦渡自然资源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社区属地负责,按照“摸清底数、压实责任、严厉打击、标本兼治”的要求,深入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推动矿产资源立体式、无缝隙、全覆盖监管,及时发现隐患、及早预警防范。

(四)围绕“一防三提升”,推进危化品领域整治攻坚。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查和油气储存企业风险评估,落实高危企业治理措施,强化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整治,督促非化工产业转移项目安全诊断发现问题整改。加强装卸、危货停车场等重点场所监管,进一步严格危险货物运输风险防控,重点治理危险货物运输“挂靠”等问题,深化危险废物治理,确保贮存、运输、处置安全。深化化工园区“十有两禁”整治提升,严把化工园区、危化品企业、项目准入关,落实“禁限控”目录和部门联合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对重大危险源、潜在风险点、事故易发环节部位再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强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

责任分工:乡应急办牵头,瓦渡派出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属地负责,实施分级分类动态严格监管,强化日常巡查防护,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消除险情隐患。

(五)围绕分类处置,推进自建房领域整治攻坚。加快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强化信息平台录入。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综合采取“改、停、封、拆”等措施,坚决防止“带险经营”,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清查力度,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住房建设,全力化解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责任分工: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各村(社区)属地负责。

(六)围绕规范经营,推进城镇燃气领域整治攻坚。集中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带病运行、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等重大隐患,对燃气违法行为依法顶格处罚。严格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明确改造项目清单,加快落实改造资金,确保安全和质量。推动燃气充装、运输、配送、使用等重点环节实现精细化管理。

责任分工: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瓦渡市场监管所、瓦渡派出所、乡应急办、瓦渡司法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属地负责,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回头看”,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解决燃气入户安检率较低、企业无证经营等突出问题,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

(七)围绕管理能力提升,推进旅游领域整治攻坚。全面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确保旅游行业安全水平与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相适应。系统摸排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项目经营情况,加大基础设施维护和特种设施设备检修力度,“一项目一预案”做好设备突发故障安全应急处置。压实乡村旅游、民宿、露营等新兴涉旅行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开发沉浸式旅游演艺和娱乐体验产品。整顿旅游包车市场,严格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制度,严禁包车挂靠经营、“以包代管”。

责任分工: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牵头,瓦渡派出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瓦渡市场监管所、乡消防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属地负责。

(八)围绕火灾防控,推进消防领域整治攻坚。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中村、老旧小区、物流仓储基地等高风险场所,“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密室逃脱、剧本娱乐等新兴业态,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等突出安全隐患,确保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强力推进“四名一文一传”场所遗留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安置区”达标建设,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责任分工: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瓦渡派出所、乡综治办、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乡应急办、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瓦渡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属地负责。

(九)围绕安全使用,推进特种设备领域整治攻坚。全力强化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整治。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充装单位重点整治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超许可范围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不按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电梯维护保养,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或充装不合格、超期未检、报废或改造翻新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以及非自有产权液化石油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整治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或已经报废特种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未建立并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按规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问题。要紧盯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强化监督检查,突出对“两证(使用登记证、人员作业证)、一检验(有效检验周期内)、一预案”的监督检查,突出对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演练等情况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闭环管理,逐一列出清单,加强跟踪督查,督促落实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责任分工:瓦渡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其他涉及特种设备企业的行业监管部门配合;各村(社区)属地负责。

(十)围绕严格监管,推进仓储物流领域整治攻坚。进一步摸清辖区范围内所有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有关信息,重点掌握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道路货物运输站,邮政快递企业的仓储物流仓库,规模以上商贸企业仓库和零售企业所属物流配送中心等情况,建立、更新、完善底数台账。重点检查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以仓储经营为主的企业(场所),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仓储物品管理、“三合一”、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库存清单七方面要求。对可能存在的盲区盲点进一步开展排查,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以仓储经营为主的企业(场所)进行抽查,重点单位要组织“回头看”和暗查、夜查,对易发生较大型仓库,要紧盯不放。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停产关闭。

责任分工:乡应急办牵头负责,其他涉及仓储物流企业的行业监管部门配合;各村(社区)属地负责,对辖区内快递企业的仓储物流仓库、物流中转站、物流运输企业仓储设施和站场进行排查摸底,配合有关部门取缔非法物流仓储企业。民爆物品、水利、电力、商贸服务、农业农村、危险废物、教育、医疗、民政等其他重点领域,也要有针对性地明确整治重点,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方法步骤和整治标准

(一)开展动员部署。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于45日前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负责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百日攻坚行动,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企业自查自改。各村(社区)、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下发至企业,发动企业全覆盖开展学习领会,立即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持续深入动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防患于未然。自查自改工作要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

(三)全乡集中整治。各村(社区)、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围绕攻坚重点,深刻分析研判辖区和行业领域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组织深入开展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要对2022年以来百日攻坚、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各级督查反馈已完成整改的各类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对危险性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重大隐患,及时按程序报乡安监站提前政府予以挂牌督办。

(四)乡安委会组织抽查检查。乡安委会采明察暗访的方式,不定期组织工作组对各村(社区)、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抽查检查,督促整治销号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抓好重大风险防控,加快各类问题整改,将有关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

六、工作要求

(一)扛牢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坚决克服一些行业领域长期不出大事故滋生的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始终以如履薄冰的警觉和谨慎,抓细抓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整治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动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推动,切实把安全责任措施压实到基层和企业,要真正把部署过的每项任务、明确过的每条措施都落到位,以工作落实的确定性应对风险隐患的不确定性。

(三)严格监管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照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相关标准规定,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联合执法、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重大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采取停工停产、追究刑责等果断措施,精准实施打击,真正解决问题。

(四)严肃履责监督。乡安委办定期调度百日攻坚行动推进落实进展情况、成效做法、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开展抽查检查,对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数据不准、措施不实的,进行督办整改、通报批评。

(五)加强情况调度。各村(社区)和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消除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数据报送,深刻认识统计数据报表是及时总结分析、摸清掌握监管底数的有效措施。各村(社区)和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每月5日、12日、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事故易发多发企业基础信息清单(附件2)和瓦渡乡重大安全风险、重大隐患、突出问题防控基础信息“4张清单”(附件3),6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瓦渡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2.瓦渡乡事故易发多发企业(项目)清单

3.瓦渡乡重大安全风险、重大隐患、突出问题防控基础信息“4张清单”


附件【附件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