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非遗,坚守文化——苗族“芦笙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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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0152576504-/2021-043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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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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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4-30

传承非遗坚守文化——苗族“芦笙舞”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永恒的精神财富。传承非遗,坚守文化。瓦渡乡从3月份开始,着力挖掘瓦渡乡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实地调查、申报、推荐、区级评审、区级公示,最终确定了浪坝村大地1组李国安、熊自美为苗族芦笙舞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苗族“芦笙舞”是一种自娱性和祭祀性兼有的舞蹈,苗语称之为“岔都”。舞蹈形式可分两种,一种是吹笙舞者自吹自跳;另一种是吹笙舞者和徒手舞者合跳。前者,舞蹈音乐幽雅柔美,节奏松散,舞蹈动作徐缓流畅;后者属打歌类舞蹈,音乐欢快跳跃,节奏性强,舞蹈动作干脆利索,正反对称,别有风味。

苗族“芦笙舞”吹笙者必须是男性。该舞蹈不分时间、不分场合都可以跳,且基本套路动作都相同,所不同的只是曲调。喜事场合用的是“欢乐调”、“迎亲调”、“喜事调”;平常娱乐用的是“散心调”、“玩耍调”;丧事、祭祀场合用的是“伤心调”、“开路调”、“理生归魂调”等凄凉委婉的曲调。总的说来,苗族“芦笙舞”的祭祀性更为突出,它常常使用贯穿于丧葬、祭祀的全过程。人死之后,守灵要跳、出殡要跳、送葬要跳、下葬要跳、“做斋”祭奠也要跳,是丧葬祭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活动,具有十分显著的社会作用。

瓦渡乡浪坝村苗族实际仅存10户,李国安、熊自美对于苗族文化的传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老一辈的继承以及下一辈的传承都极具影响力,对于瓦渡乡苗族文化薪火的延续贡献着不可忽视的力量

 

(瓦渡乡  王金双)